原生廣告好像可以拉出來獨立一篇講
原生廣告的目標在於「不打擾到閱讀順暢度」
盡量長得跟站內圖文排版一樣,和平台有著高度的相容性
會讓人以為是內容的一部份,很自然而然地看進去
進而對其廣告內容產生興趣,提高點擊意願
也以此提升廣告的使用者體驗
如圖,通常第一眼難以辨別哪些是既有內容、哪些是廣告內容
也因此,原生廣告偶爾會遭受批評為「欺騙、誘導讀者」
現在的原生廣告,多會於不顯眼處加註「廣告」或「 PR 」字樣
廣告主在下原生廣告時
通常僅提供標題、圖文、多媒體(如 CTA 連結、價格、描述等資訊)
至於廣告真正顯示出來,會長成什麼樣子、怎麼排版
是交由網站方決定
因此,有可能廣告主提供了完整圖文內容,但最後呈現出來只剩下一行標題
這部份廣告主無法控制
不過這個疑慮在定價策略上得到解決:
原生廣告通常都以點擊計價,而不以曝光計價
因此不管顯示出來的是完整資訊,或是只有部分圖/文
無論其顯示方式為何,一定是有得到點擊、有達成成效,才會被收費
若廣告主真的非常在意素材呈現的完整性,則建議下品牌型的展示型廣告
原因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