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船長從小就在上網,隨著長大以後,由於好奇,開始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技術,再加上想要得到更好的瀏覽體驗,懂得解決上網時遇到的問題,於是開始研究起瀏覽器。
— 我是分隔線 —
在以前那個時代,隨著 Tim Berners-Lee 在 NeXT 工作站(也就是賈伯斯另起爐灶的那間公司)架設最初的網際網路,並將網際網路技術開放給全世界,各家廠商也摩拳擦掌,推出各式瀏覽器,瀏覽器進入百家爭鳴的狀態。
其中以網景推出的網景領航員與微軟推出的 IE 兩者最具代表性,後來 IE 也成功打敗對方成為最初的勝利者。
IE 最初是向 Mosaic 瀏覽器獲得授權,並將其作為核心,而網景內部的開發代號為 Mozilla ,意為 Mosaic Killa(Killa 是俚語中 Killer 的拼法) ,同時也有哥吉拉的意思,「Godzilla eat the Mosaic」,即Mosaic+Godzilla+Killa=Mozilla,這就是為什麼最初的吉祥物會是一隻恐龍,而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就是關於 Internet Explorer 4 發布時網景與微軟發生的小故事。
1997 年,Internet Explorer 4 版正式推出,並在舊金山舉行產品發表會,而引人注目的地方便是豎立了一個 10 呎長的巨型 “e” 標誌。第二天早上, Netscape 的員工們在前方的草坪上發現了巨型標誌,上面寫著「From the IE team … We Love You」。Netscape員工立刻把巨型標誌推翻,並放上其吉祥物 Mozilla 恐龍,恐龍手上紙牌寫著「Netscape 72, Microsoft 18」,代表當時的瀏覽器市場佔有率。
而之後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微軟透過綁定作業系統的方式取的大勝利,而網景只是一間小公司,根本無力應對,於是就這樣慘敗,不過由於開源的特性造就了後來的 Firefox…
←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