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8:Human-in-the-loop 設計,人類該在哪裡介入 結尾留下一句話,HITL 節點今天定案了,但今天處理的落差判準都聚焦在事實正確性這個面向,審查代理人另外兩項待展開的查核面向,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格式一致性,是否也存在需要人類介入的節點,這件事今天還沒有答案,將在下一篇正式揭曉。
今天要正面回答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這一項。
Day 28 已經正式定義 Human-in-the-loop,縮寫 HITL,系統設計中明確保留人類介入決策的節點,也定案判準核心方向,落差本身是否明確可驗證,決定審查代理人依內建判準自動判定或進入 HITL 節點交由人類決策。這套判準與定義今天不重新展開,本篇站在它已經定案的基礎上,繼續往下走一步。
## 工作流程
### Step 1:事實正確性查核,兩階段機制,用來攔截技術文章中的幻覺
事實正確性依據外部世界的最新資訊,判斷問題是「這句話現在還對嗎」:
1. 全文掃描,逐句檢視成品,列出所有具時效性或版本相關的技術宣稱清單,包含 API 呼叫方式、指令參數、被描述成目前最佳實務的做法
2. 交叉比對,針對清單裡每一項技術宣稱,使用 WebSearch 或 WebFetch 查詢對應的官方文件、釋出說明或近期討論,確認這句話在現在這個時間點是否依然成立
3. 比對出落差時,套用 HITL 判準:與外部官方文件存在單一且明確矛盾、不存在其他合理解讀,直接判定成立並記入問題清單;若比對結果存在多種合理解讀,涉及新舊寫法主觀取捨或外部資訊本身分歧不一致,須連同兩種以上合理解讀一併記入問題清單,標記為待使用者決策
但這套判準當時只驗證過一種面向。Day 28 舉的所有例子,都圍繞著事實正確性這個病灶,某個函式的呼叫方式已被官方文件標示為棄用,或某個指令參數存在新舊兩種合法寫法。落差是否明確可驗證,這個核心方向確實成立,但它成立在事實正確性這個特定情境裡,還沒有被拿到其他面向驗證過。審查代理人另外兩項待展開的查核面向,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格式一致性,是否也適用同一套判準核心方向,是否也存在需要人類介入的節點,這件事一直懸在那裡,沒有答案。
今天要正式展開的,是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這一項。任務範圍畫清楚,今天只做兩件事,設計審查代理人具體怎麼辨識 AI 腔調句型與可讀性問題的判準,並在過程中正面回答這個面向裡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什麼樣的 HITL 節點。格式一致性這個留給 Day 30 的面向,今天不展開。
Day 26:審查代理人的設計,扮演最嚴苛的讀者 已經定案審查代理人評判標準的三份既定依據:全域錨點檔案、風格指南與目標受眾畫像、對應這一篇的 Section Spec。這三份依據分別對應不同的查核面向,不是各自獨立、隨機挑一份使用。全域錨點檔案對應的是名詞與架構決策一致性,這不是今天要處理的問題。今天要實作的,是其中風格指南與目標受眾畫像這一份,正是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這項查核面向依據的既定標準來源。
Day 10:定義文章的風格指南與目標受眾畫像 定案風格指南至少包含三項要素。
語氣基調,系列整體採用直接了當的工程師對話口吻,還是正式的技術文件口吻。
句式偏好,偏好用長句鋪陳論證的來龍去脈,還是偏好用短句直接下結論。
用詞習慣,包含專有名詞該用什麼方式呈現,是否使用第一人稱敘事,以及對讀者的稱呼方式。
同一篇定案目標受眾畫像至少包含三項要素。讀者的背景知識水位,讀者已經具備哪些先備知識、不具備哪些。讀者的痛點與動機,讀者為什麼會讀這篇文章、想從中得到什麼。讀者的閱讀情境,讀者是通勤時快速瀏覽,還是坐下來動手實作。
Day 10 定義這六項要素時,站的是規劃代理人的位置,回答的是規劃階段該怎麼運用這份依據來設計一篇文章。今天要做的事情不一樣,是把這份規劃階段就已經定案的既有依據,轉化成審查代理人在成文之後可以具體操作的查核方法。同一份文件,在系列不同階段被不同角色引用,規劃代理人拿它決定怎麼寫,審查代理人拿它反過來檢查成品有沒有偏離。這不是重新定義風格指南或受眾畫像本身,風格指南與受眾畫像的內容依然是 Day 10 定案的那六項要素,今天只是多了一層用途,把它們變成可以逐條核對的查核清單。
在展開四道判準之前,先把一件事講清楚。讀者讀完 Day 27 的兩階段機制,全文掃描列清單、交叉比對外部即時資訊,很容易直覺以為今天的可讀性查核也是同一套流程換個查核對象重講一次。這個直覺需要被糾正,而且值得獨立處理,這是本篇規劃上最重要的一段。
事實正確性存在外部可查證的客觀依據,官方文件或釋出說明可以拿來對照比對是非,這也是為什麼 Day 27 的機制需要「向外部查詢」這個動作,問的是「這句話現在還對嗎」,答案握在系列之外的世界手裡。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的查核性質不同,判斷依據是系列內部已經定案的風格指南與受眾畫像這兩份既有文件,不是外部即時資訊,也不存在「這句話現在還成立嗎」這種時效性問題。換一種說法,今天問的是「這句話像我們系列自己人講的話嗎」,答案已經寫在系列自己的風格指南與受眾畫像裡,不需要問外部世界。今天設計的判準,是拿成品文字直接比對系列內部既定的風格與受眾基準是否吻合既定設定,不是「先列清單再交叉比對外部資訊」這套流程的變形套用。
把這份依據拆成四道具體判準。
第一道,句型是否過度使用制式化的鋪陳結構。例如某段成品開頭連續出現「值得注意的是」「綜上所述」這類固定的起承轉合套語,或是機械式重複的條列鋪陳句型,讀起來每一段都套用同一種公式。這一道對應風格指南句式偏好一項,系列偏好長句鋪陳來龍去脈或短句直接下結論,都是有節奏感的選擇,制式套語則是沒有節奏感、只是重複套模板。
第二道,詞彙是否偏離風格指南設定的語氣基調。系列設定為直接了當的工程師對話口吻,成品卻出現生硬的正式技術文件用語,某段語氣忽然從口語直白變得生硬制式,讀者會感覺這幾段像是換了個人寫。這一道對應風格指南語氣基調一項。
第三道,段落是否存在只是重複前文而未推進論證的贅述。段落讀起來像是換句話說前一段已經講過的內容,沒有新增任何論證進展,讀完後回頭一看,發現這一段其實什麼新東西都沒說。這一道可視為句式偏好與整體論證密度的延伸查核,不必勉強對應到受眾畫像的某一項要素。
第四道,是否存在不符合目標受眾畫像預設知識程度的措辭。對應受眾畫像背景知識水位一項,例如某段忽然假設讀者已經熟悉系列從未鋪陳過的名詞,或是反過來,過度簡化到像在教完全外行,讀者原本已經具備的先備知識被當成從零開始講解。
### Step 2: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查核,四道判準
可讀性與腔調依據系列內部已定案的既有文件,判斷問題是「這句話像我們系列自己人講的話嗎」,不需要向外部查詢:
1. 句型是否過度使用制式化的鋪陳結構,例如連續段落固定出現「值得注意的是」「綜上所述」這類起承轉合套語,或機械式重複條列鋪陳
2. 詞彙是否偏離風格指南設定的語氣基調,例如系列設定直接了當的工程師對話口吻,成品卻出現生硬的正式技術文件用語
3. 段落是否只是重複前文而未推進論證,讀完後回頭一看發現沒有新增任何論證進展
4. 是否存在不符合目標受眾畫像預設知識程度的措辭,假設讀者已熟悉系列從未鋪陳過的名詞,或過度簡化讀者已具備的先備知識
前三道判準比對基準是既定文件本身,不存在多重解讀,直接判定成立並記入問題清單;第四道背景知識水位的程度判斷若落在模糊地帶,標記為待使用者決策。
收束這四道判準,審查代理人查核可讀性與腔調時,做的事情是拿成品文字逐一比對這四道題,看是否吻合風格指南與受眾畫像設定的既定基準。四道題裡,前兩道對應風格指南的句式偏好與語氣基調,第三道延伸自句式偏好與論證密度,第四道對應受眾畫像的背景知識水位,用詞習慣、痛點與動機、閱讀情境這幾項要素今天沒有被拆進判準,不代表它們不重要,只是今天四道題聚焦在最容易被 AI 腔調污染的幾個具體面向。
四道判準有了,接下來要回答的是 Day 28 留下的判準核心方向,落差是否明確可驗證,套用到這個新面向上,答案長什麼樣子。
讀者讀到這裡,可能會有一個直覺,既然可讀性與腔調涉及語感,理應大量需要人類介入,因為語感聽起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這個直覺需要被誠實面對,而不是順著它牽強湊出一堆人類介入節點。
先看第一類,制式化鋪陳結構、語氣基調偏離、段落贅述,這三類問題的比對基準是風格指南這份已經白紙黑字定案的既定文件。
系列語氣基調設定為直接了當的工程師對話口吻,成品出現生硬的正式技術文件用語,這是文字對文字比對出來的落差,不涉及基準本身有沒有模糊。比對的是成品文字與既定文件之間是否吻合,不像事實查核需要即時查詢外部資訊,也不存在多種合理解讀,官方文件不會今天說棄用、明天又說不棄用,風格指南同樣不會今天設定直接了當、明天又改口。審查代理人可以依內建判準直接判定成立並打回。
但第四道判準存在一種例外情況,值得單獨交代清楚。受眾畫像背景知識水位這一項,某個措辭究竟算不算超出或低於既定的背景知識水位設定,有時候是程度上的模糊地帶,不是非黑即白。例如某個名詞介於「讀者應該已經知道」與「讀者可能還不熟悉」的邊界,系列前面幾篇提過這個名詞一次,但沒有正式定義,這個名詞現在直接拿來用,算不算超出讀者的背景知識水位,這種程度判斷沒有一個可以直接拿來比對的明確界線。
這種程度判斷的模糊地帶,才需要交由人類做最終決定。
誠實收束這件事,這個面向的 HITL 節點範圍遠小於 Day 28 事實查核面向。多數可讀性與腔調問題屬於可自動判定的類型,理由是比對基準本身是明確的既定文件,而非需要外部驗證或涉及主觀取捨的多重解讀。Day 28 事實查核面向的 HITL 節點,是為了處理外部資訊本身分歧不一致,或新舊寫法主觀取捨的情況,今天可讀性與腔調面向多數問題有既定文件可以直接比對,只有背景知識水位這一項的程度判斷留有模糊地帶。兩個面向的 HITL 節點範圍大小不同,具體反映的是各自落差性質的不同,不是刻意要湊出相同份量的人類介入節點。這個判斷真實反映這個面向落差性質的結論,不是為了呼應 Day 28 而勉強湊出的節點。
這裡也重申一次既定的職責邊界,Day 03:拆解寫作工作流,規劃、撰寫、視覺、審查的四種角色 定案審查代理人不負責產出任何一段會直接沿用進成品的新內容,職責是找出問題並回饋,不是動手重寫,修正執行權回到對應的上游角色。今天查出的四類可讀性與腔調問題,不論屬於可自動判定的類型,還是需要交由人類決定的背景知識水位程度問題,審查代理人的動作都只是找出問題並產出問題回饋,從未取得動手修改成品內容的新權限。
今天正面回答了 Day 28 留下的伏筆,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這一項查核面向今天正式展開。審查代理人評判標準的三份既定依據裡,風格指南與目標受眾畫像正是今天轉化成可操作查核方法的依據來源。今天把 Day 10 定案的風格指南三項要素與受眾畫像三項要素,拆解成四道具體判準,句型是否過度使用制式化的鋪陳結構、詞彙是否偏離風格指南設定的語氣基調、段落是否存在只是重複前文而未推進論證的贅述、是否存在不符合目標受眾畫像預設知識程度的措辭。
這套判準與 Day 27 事實查核機制在性質上有本質區隔,事實查核依據的是外部世界最新資訊,今天的判準依據的是系列內部已經定案的既定文件,不需要向外部查詢,只需要向系列自己的風格指南與受眾畫像比對是否吻合。
今天也正面回答了 Day 28 留下的另一半懸念,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這個面向是否存在 HITL 節點。答案是多數問題因為比對基準是明確的既定文件,審查代理人可以依內建判準直接判定成立並打回,只有受眾畫像背景知識水位這一項的程度判斷存在必要的模糊地帶,這種情況才需要交由人類做最終決定。這個面向的 HITL 節點範圍遠小於事實查核面向,這是誠實反映落差性質分析後的結論,不是刻意湊出的節點。
可讀性與去 AI 腔調的審查標準今天定案了,但審查代理人最後一項待展開的查核面向,格式一致性,具體要怎麼查、是否也存在需要人類介入的節點,這件事今天還沒有答案,將在下一篇正式揭曉。
到這邊,IThome 鐵人賽的完賽條件已經達成了。
不過當初我在設計這一系列文章的時候,刻意希望展示這套撰寫技術系列文章的流程,不只能用來寫 30 天的文章,更短甚至更長的系列文章,都可以用這套流程實現。
後面會補齊到 day 35 才是寫完所有文章,歡迎大家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