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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離職同仁的帳號 給其他User 使用是否洽當? 有無違反那些法令規章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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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vista
iT邦研究生 2 級 ‧ 2009-08-24 11:17:48
最佳解答

帳號給誰用,誰管得到?
1.密碼要修改
2.權限要修改

lmwu2002 iT邦新手 4 級 ‧ 2009-08-24 12:54:41 檢舉

離職同仁主管要求,實際使用者為該主管自行指定.
稽核資料留存有點麻類. 包含ERP系統登入資料修改.(原設定為該建立人才能修改自己所建的資料)。

26
ljl520
iT邦新手 1 級 ‧ 2009-08-24 14:30:32

保留 離職同仁郵件帳號 是為了 短期之內 有相關客戶 業主 未通知到 或得知訊息 因而必須將 離職者的帳號先暫時保留 其郵件也必須由 被授權暫時代收
而且 離職者在原服務單位所因公司交辦任務而執行的任何事務資料都隸屬 公司資產 該員離職 公司有權 將其原承辦業務及資料其權限 發配給指定交接人員 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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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iT邦大師 1 級 ‧ 2009-08-25 09:53:05

鵝會要求對外公務聯繫時原則上以功能性的Email窗口為主(i.e. admin/sales/support@xxx.xxx.xxx),外界回信時mail server再aliases給實際負責的人員(mail server的管理者可以隨時update aliases),這麼一來這方面的問題會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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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it
iT邦高手 1 級 ‧ 2009-08-25 11:39:34

公司是老闆的,電腦與帳號是公司配給他的,離職後,難道電腦沒給他,給別人用也觸法嗎,沒有啦,有形與無形的都是公司的資產,管理者要怎麼用都可以,除非有白紙黑字的契約寫明,才有法律問題吧。

tibandyli iT邦新手 2 級 ‧ 2009-08-27 11:50:26 檢舉

既然有ISO流程控管,應該先修正流程後才能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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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inux
iT邦新手 4 級 ‧ 2009-08-25 17:05:59

我的作法是,sam離職後,jack接任,我就把 sam 的帳號刪掉,然後建立一個 sam 的別名帳號,所有寄到sam的信會直接轉給jack,所以事實上已經沒有sam這個人,防止sam來登入郵件主機或try密碼,也不會因為sam刪掉了,而 lost 掉客戶或廠商寄來的信件。而且有很多商業的mail server 有帳號數量的限制,建立別名,刪除帳號,不會佔用帳號的數量

jamesjan iT邦高手 1 級 ‧ 2009-08-26 09:03:44 檢舉

GOOD IDEA!

tibandyli iT邦新手 2 級 ‧ 2009-08-27 11:51:30 檢舉

基本上....我也是這樣做的....因為我們家的帳號別名,的確是不會佔用到系統帳號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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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yyoung
iT邦見習生 ‧ 2022-07-28 17:50:21

如果帐户是公司所有的,可以,但如果是个人帐户,则不应使用。
phoo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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