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生「遲到大王」 師拘役40天2010年06月11日蘋果日報【路暢平、劉榮輝╱連線報導】南投市鳳鳴國中老師張永福,在操場當著全校學生面,透過麥克風訓誡一名常遲到的學生說:「你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希望學生不要再遲到,未料遭學生家長提告,南投地院簡易法庭昨依公然侮辱罪判張老師拘役四十天,可易科罰金四萬元。
恐引發寒蟬效應
張永福(四十二歲)昨透過學校教導主任說:「對判決很無奈!但尊重司法,等接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南投縣教師協會理事長王汝杰說:「聽到此判決很震撼,恐引發寒蟬效應,讓老師不敢管學生,實非孩子之福。」
此案發生於去年三月間,鳳鳴國中三年級蕭姓學生因一個月內遲到九天,當時兼任訓導組長的張老師當著全校學生的面訓誡蕭生說:「你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蕭生覺得心理受傷,回家告訴在台南高分檢當書記官的父親,蕭父認為張老師公然侮辱他孩子,因而提告。蕭生已在去年六月畢業。
蕭父昨對判決也表示遺憾,他說:「老師應規過於私室,揚善於公堂。」南投地院法官陳鈴香表示,說學生遲到已達世界紀錄,是貶低他人的輕蔑言語,會造成孩子精神與心理難堪,不是規勸學生的作法;又因雙方未和解,因而判刑。
如果是校長當著全校集會
說老師
你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不知老師何感想
每個人對言語忍受度不同
一句話私底下講也許能承受
但公開批評的確會讓人受到傷害
何況一個小孩
在網路上沒有見面的留言
都會因留言不當而被告
何況是全校的集會
如果老師有表達道歉之意
家長應不會提告吧
以前當兵營長當著全營罵上兵學長
人頭豬腦袋,腦震盪的豬
結果學長笑得比我們開心(像小丸子同學山田那樣)
因為大家也瞭解學長海海的個性
這種話對他來說不會造成傷害
但是又罵另一個一兵學長笨時
一兵學長卻很難受,我們也笑不出來
我們也瞭解這位學長的個性
能感受到那種心理
因為每個人對言語的接受程度不同
回家告訴在台南高分檢當書記官的父親
記者不該把重點放在孩子父親的職業上
難道其它職業的小孩就該被公然侮辱嗎???
記者應不會寫
回家告訴在當礦工的父親
richman提到:
如果是校長當著全校集會
說老師
你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不知老師何感想
這種事不是全校集會就可以解決的,要到教育部或上報。
不過什麼身份做什麼事是很正常並合理的事,家長不該拿這種小事來模糊他小孩遲到的事實。這樣做只會讓他小孩更不堪一擊。
遲到有遲到的處罰方法
但絶對不是公然用言語諷刺
身為老師自己要學習控制情緒
不能因為一時情緒的失控去傷害一個小孩
老師也有錯的時候
但如果能針對這件事(諷刺)認錯
事應不會鬧這麼大
這樣做只會讓他小孩更不堪一擊
倒不會
是怕這個老師習慣用這種方式教育小孩傷人子弟
諷刺不是培小孩子接受未來挑戰的好方式
怕的是學生學習用種方式對待別人
如果一個大人都無法承受大庭廣眾下的當面糾正指責
更何況是在學習中的小朋友呢??
其實教育界也常有所謂師師相護的情形
像最近幾起的教師性侵案
其實校方很早就知道,但有時礙於同事關係
或校長官位等因素,都把案子給壓了下來
甚至到了地方的教育局也被忽視
到後來是更多的學生受害
或者知情的同學因為老師的權威性而不敢說
也是種寒蟬效應
很多時候大人習慣用
都是為了你好,來合理化自己錯誤的行為
其實你說的很對
這件事上到法院的確是很不好結果
但也讓老師知到底線在那
以前可以作的,現在不能作
以前錯誤的教學方式那些現在不能用
貶低他人的輕蔑言語有很多方式,像最近常聽到
你比陳水*,或那位學佛的阿美來批評別人
都被當作公然侮辱
有這樣的家長才會出這樣的學生
反正受害的還是來自於源頭
只是時間還沒到而已
richman提到:
如果一個大人都無法承受大庭廣眾下的當面糾正指責
通常會無法承受只有一種人,那就是自我要求高的人,在經過多次糾正後還是不改善的人自我要求有多高?會有所謂的自我要求嗎?
會不會不堪一擊想想到是有討論空間比如說反告老師是也是一種反擊的作為XD
如果是發生在一個從未遲到學生的身上我會是跟你一樣的想法,但對於一個浪費他人學習時間且勸導不聽的人我實在無法將這些想法適用在他身上,這種學長通常跟家長的觀念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一直遲到的學生是種浪費他人學習時間
那說謊的學生,作弊的學生,偷東西的學生~~~~
且有規定幾次勸導不聽是浪費時間,
那台下可能找不到學生了
這種學生通常跟家長的觀念有很大的關係
沒錯
許這位老師當初父母教的觀念,導致他今天的行為
也的確應驗了反正受害的還是來自於源頭,
被法官判定有罪吧
richman提到:
那台下可能找不到學生了
哈哈,有可能,因為現在太多的不正常了
richman提到:
被法官判定有罪吧
其實法官也不盡然超然,不然哪來的襲胸十秒無罪的道理。如賽門大說的一樣,「如果家長是律師呢? 搞不好老師會被判成有期徒刑」這是個玩法的社會,但每人心中有不同的尺我的尺不會認同那樣的學生及家長。
我去年去了某間有名大學電腦教室去做事,
老師在前面講課,後面的學生只有大概五個在聽課
其他人都開了fb跟無名,當然也有人在傳簡訊跟msn
我看那老師也沒說什麼~就對那五個在聽課的講課~
現在學生眼裡的好老師就是不聞不問吧@@
多混是好事啊,出了社會沒競爭力~~反正是父母要養也不是老師要養。
父親在高分檢當書記官,
看來不僅黑幫介入校園,連白幫也是.
想想那個時候
老師這樣講學生是很正常的
誰叫你要遲到
在校門口直接伏地挺身50下,大有人在
這明明就是自己不對,其他的學生知道了
就會更難教了,以後就不用七點半到學校啦
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也不能罵我罰我呀
這是教育上的失敗,法院這樣對老師也不公平
小孩沒教好,怪老師
真的要教好,還要怪老師
教育失敗,老師愈來愈難當
到最後當兵還要搞自殺,不過現在不用當兵
長大上班的時候再告主管吧
老師罵學生沒有問題,可是用喇叭,公開對全校罵,是有點扯。
很明顯老師的 EQ 出了問題。
shunyuan提到:
老師罵學生沒有問題,可是用喇叭,公開對全校罵,是有點扯
我想不是老師的EQ問題,應該是學生問題,對一個屢勸不聽的學生身為老師的要一再用耐心來教嗎?別想太多(曾是皮學生的想法),只有等學生自己會想才是真的,如果要耐心來教那就不管就好了,這是所謂的耐心嗎,不是吧,如真要管哪來的這麼多的時間,用耐心管他就是誤了大多數的學生(當然也不是用不理性的方式),如果學生經不起這種管教,還能期待他將來能有多少能耐嗎?不想丟這種臉二個方式,一準時上課,二退學,不然浪費了大多數學生時間。
最終是家長的EQ有問題而不是老師,不然現在的教育失敗怎麼來的(當然有的老師真的也是有問題)。
就是有這樣的父親才會教出這樣的小孩...
不知道這位父親看到我這樣評論,會不會直接來告我啊...
現在學生自己犯錯,又繼續履犯
我想你如果當老師應該是非常的不悅
倒是你是這學生的家長呢?我想兩方面都需要溝通
家長有義務管理孩子在家中時間
當然到學校就是老師的教育
只覺得現在的家長太寶貝自己的小孩了~
唉~
就好比我們班上好了
9點上課到12點
就有一大堆人遲到
9點半來不到5個
有10點多來的 半來的
最誇張有11點45分才來的
遲到3小時45分
然後再5分鐘後就下課了 11:50
這樣子上什麼課????????????????????????
二技日間部
課程比假日班的少上超多的..............
老師看同學太少10點才講課
我算算一堂課就要100多元
一周上四天 就被凹400元 *18週
我因為這些 "究級""遲到上帝" 損失7200元的學費
想一想超級不值!!!!
為這些患有美少女公主和帥割王子 浪費我這麼多錢
又是一個「銳寶貝」的翻版....
現在許多父母親因為過份"膩愛"自己的小孩寵壞了這群人,而且他老爸又是公務人員,搞不好我們還養他們家一輩子.唉~
我也徧向老師這邊, 老師的做法是有不對, 不應該用麥克風對全校師生訓戒學生, 但學生遲到頻繁, 錯誤更大.
校園的管教, 動用司法機器, 這有點過火了. 這個法官, 應該自使不受理這個案子才是.
小孩為何會一個月遲到九次呢? 是課業繁重, 每天遲睡? 還是父母放縱, 每天晚睡?
課業繁重, 那其他國中生為何能準時? 並不是只有'他'比較特別. 而且, 準時是一種尊重他人的做法. 現在就養成遲到的習慣, 以後呢? 遲到, 只要改變生活作習就能夠改善.
但更嚴重的問題是, 爸爸的身教嚴重錯誤, 有必要告到法院嗎? 是否利用公器來達到私人的目的呢? 如果爸爸不是書記官, 法官的判決是否一樣呢?
其實, 不管老師是否有過失, 當爸爸告到法院, 而法院也做出有罪判決時, 就已經是非不明了.
這個國中生是否遲到? 而且經常遲到? 這是否事實? 老師所宣佈的是否也是事實? 或許不該加一句'可列入世界記錄', 但是, 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所以, 這件事只代表: 官官相護, 以及法官不公正、不公平的立場.
simon581923提到:
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我覺得這整個問題只有這一點有討論空間, 其他部分都百分之百是學生和學生家長的錯.
現在的人都變成只要誰的聲音大, 誰能找到關係, 誰有特權, 誰就是對的, 這種錯誤的價值觀, 不知害死多少人了.
老師把自己該做的做好
不要多管閒事
能不管就不要管
別人孩子學壞懶散那最好
這樣自己孩子會有更多更好的機會
別人很多孩子
不好也只是一二個
管教管教,要 "管" 也要交 "教" !
老師也是人,但是既為人師應多所體認,學習如何管教。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能單純偏頗哪一方面來看待,應該綜合就整件事情一一分析細部分解來論述。
況且新聞的內容很多時候和事實並不一定相符,而且許多事實的內容也不見得會在內文中呈現出來。
首先,學生遲到,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錯,一般來講主要錯在學生,這邊不談論其它特殊情況,純假設學生自己晚睡,不論是看電視、遊戲、看書等。
老師公開在眾人面前利用那些字詞訓斥學生,並且更嚴重到使用「可列入金氏世界記錄」這類的詞語,這個部份是老師的錯,基本上如果我沒記錯,在超過兩人的情況下(三人以上)利用不當的言語對他人造成言語上的攻擊或使對方感到不舒服等,就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這類的條件。這部份我比較贊同家長所謂的「老師應規過於私室,揚善於公堂。」,我想到這邊應該可以看得出來,家長並不是不讓老師教導孩子,只是老師可能用錯了方式,至聖先師孔子因材施教,現代社會多樣化,古代的學生都不能一體而論,何況是現在?
在這邊提到了家長的部份,因報導並沒有辦法完全陳述事實,所以各位或許也可以假設一下,一般做家長的,孩子在學校有了過錯,只要老師不是用錯方式管教,學生回到家讓家長知道這件事情,或許家長還會再唸一次孩子,為什麼會犯這樣的錯,會趁機再教育孩子,不過對於不同時期的孩子,所使用的管教方式和態度也應該不一樣。
所以這邊我會假設家長在家已針對學生的過錯–遲到也已適當的教導了,只是對於老師在大眾面前使用比較嚴重的言詞來教育孩子,對於這個部份覺得不太適當,至於是否有先透過學校反應,這個就又是另外的一個議題。(如果角色交換,老師自己的孩子在大眾面前被如此說教,是否也會覺得不適當?)
至於法官的判決,我覺得並不一定會因為家長是書記官而有特別的處理,但是所判是否過輕或過重,這個部份則應該尊重司法,這裡所謂的尊重司法並不是指法官的判決,而是我國的法律是如何訂定,法官所考量的情節是否合理等。
稍微查了一下我國對於公然侮辱罪的內容,若以此例來說或許屬判決稍重(罰金部份),但是否可能因為在場人數而對判決有所影響,這非我的專業,所以不便評論。
kenny2061提到:
我比較贊同家長所謂的「老師應規過於私室,揚善於公堂。」,
假設老師不曾規過於私室,老師錯,不過我不認為老師從未規過於私室,有几個老師不是先在課堂上勸告學生(難不成要闢室密談)。不是所有事都應規過於私室,如果是這樣目前正火燒的新聞就不該爆出來,因為應該規過於私室.......這像話嗎
kenny2061提到:
法官的判決,我覺得並不一定會因為家長是書記官而有特別的處理
如果家長是律師呢? 搞不好老師會被判成有期徒刑.
如果家長只是小攤販或藍領, 可能連提告都不會想...
家長的職業、社會地位確實會影響案件是否成立以及法官的判決, 這是事實.
而法官必需超然於情理之上, 只論法嗎? 不盡然吧!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老師被判處拘役40天, 易科罰金40,000元....有沒有太超過了呢?
simon581923提到:
家長的職業、社會地位確實會影響案件是否成立以及法官的判決, 這是事實.
+1
假設老師不曾規過於私室,老師錯,不過我不認為老師從未規過於私室...
的確,以正常情況來說應該是會在課堂上、教室裡規勸同學,不過有一些學校「兼任訓導組長」的老師並不一定都有教課,又或者說是不一定有教到這個學生,所以這裡的情境也可能是因「訓導組長」的身份而在朝會之類的場合當場訓斥學生,不過我這裡所想提討的並不是有沒有先在私室規勸,而是老師本身的用詞及方式。
我這邊想像一個情境,某個同學、朋友或同事,屢次不經我同意便擅自拿取我的物品,每次好言或不悅的和他說了幾次之後,發現情況依然沒有改善,那麼我就拿刀直接刺他,這樣的方式或行為是否過當不適?
這篇報導若是該老師只是當眾訓斥該學生以後不可再遲到,請他到旁邊罰站反省,那麼我想這篇新聞再報出來便很無聊,代表家長可能小題大作,記者素質不好竟然連這種新聞也報。
家長的職業、社會地位確實會影響案件是否成立以及法官的判決, 這是事實.
家長的職業地位的確可能影響,但是因我們無法確定也不是當事人,所以我也只能以「並不一定」來做為疑問假設,當然我們多數的人都會覺得多少有影響,不過我想表達的是希望大家能夠較全盤性、較中立的來看待這件事情,我想這才是看待這類新聞事件比較好的一種方式。
我覺得大家能夠將事件回到較正向中立的看法,減少一些太過主觀的看法或意見,只單方面覺得是哪一個錯,這樣才比較有意義。
以上個人淺見....
小孩的EQ,是不是需要檢討?
爸爸的IQ是不是需要檢討?
法官的專業是不是需要檢討,這種雞毛蒜皮事情,開個庭,要耗掉多少國家資源(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庭警),對社會正義有幫助嗎?
我以前,為了沒有參加朝會,被校長叫上升旗台罰站,給全校看,這個是不是要判個5年、十年,我可曾是個品學兼優的模範生ㄟ。
等個看「心靈受損」的小孩,將來有沒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