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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一個小小卑微的MIS,但最近高層要做一些不合乎個資法規定的事情,怎麼解釋法條都無法得到高層的回應,最後高層說有什麼切結書可以簽一簽責任他來扛! (恩..事情簡單多了..) 所以小弟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當公司要我們做有風險的事情時,該怎麼寫書面讓高層去簽才具有法律效力呢?還有應該額外做什麼事情來保護自己呢? 麻煩各位前輩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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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上面簽了切結書,就會要求你簽離職書了吧. 很多事情沒必要那麼激烈 除非你的權力很大
買來的 應該是賣方被罰吧 (不確定買方是否被罰) 個資法 好像是規定 要說明個資的來源 (通常都是說隨機打的 但是記得不要說某某先生/小姐你好) 1 行銷時 個資本人 說不需要 就刪除行銷人員讀取 並附記 (避免買到重複的 呵呵) 2 行銷時 個資同意 那就錄音 就變合法的吧 (應該) 3 公司資料來源 註明 該檔案由某某高層 提供幾筆 燒成光碟 請該高層 簽名 封存 另書面證明 一份公司 一份該高層 一份 你留下來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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