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產品編碼很重要.
品號為唯一性不可變更, 品名有不同對外單位的稱呼.
ex....品名 XXX 6%, 產品上在色差不可能100%, 但有允數色差, 例如上、下差1%是在同範圍, 因此如果 6%~7%, 那6%~7%就是一個品號, 品名上雖是XXX 6%, 但色差7%是允許範圍並不需特意至ERP品號基本資料修改.
當然以註記方式表達, 但不能去改品名所表達的%數, 可是這裡的人一遇後來要認知的%數, 就會改品名上代表的%數.
品名不是不能修改, 而是修改需有根據並且會計師查帳前需向會計師先行報備, 否則會計師查帳時會置疑公司財報, 為何有如此差異?
其實不只是和財報有相關, 而是一種common sense的觀念問題,
假如因為客戶需要或是生產辨識需要, 需要更改品號, 那應該要有一個固定的機制,
否則日後要查詢該品號或品項, 就會有前後不一致,
假如品項A從104.6/1起都要用1++的方式表達,
那原本品項A的表達方式就應該設定終止日,
也就是會計帳上的除帳,
這樣日後要查詢才會有根據.
這觀念其實有內部衝突, 廠務部想改怎麼改(做)就怎麼改(做),不改會去魯研品機構的人.
觀念很難被糾正.
怎再有說服性說到合理能接受的地方, 的確有共識長短的差異!!!
品號(電腦紀錄用)-品名(辨別用) 我倒是覺得通通不可異動
如果品名1,品名2,品名3是一樣的東西,容易造成管理混亂
如果依客戶要求,出貨時品名有不同的表示,乾脆用品號去紀錄
到客戶端後,他們自己愛怎麼叫就怎麼叫
elainelee提到:
這觀念其實有內部衝突, 廠務部想改怎麼改(做)就怎麼改(做),不改會去魯研品機構的人.觀念很難被糾正.怎再有說服性說到合理能接受的地方, 的確有共識長短的差異!!!
ERP 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示
ERP 就是一個事實各自依據當地 Acccounting Schema 去立沖會計科目
ERP 就是一個料品在每一個部們可依據習慣名稱稱呼去編碼
ERP 就是一個料品在每一個語言可依據習慣名稱稱呼去編碼
ERP 就是一個料品在每一個客戶可客戶習慣名稱稱呼去編碼
但是每一個料品內碼是唯一的
我們的系統都是這樣設計的
系統要能自動對應
不要強迫
不要對立
是 ERP 該有的功能
我們從 [接單開發] [接單設計] [接單打樣]
都是天天在自動對應更改料號與品名
......
我們是全球最大顧問ERP公司外圍技術顧問
其實就是傭兵(打完仗死傷自行負責)
講實際一點是臨時工沒有永續保障
因此我們基座建在開放原碼 ERP 18年
我之前遇到的原因是客戶對公司出貨單上印的品名會有疑慮, Ex. 客戶要7%, 出貨單印6%. 雖然可以用解釋或檢驗報告來跟客戶談, 但通常客戶的疑慮還是很大很大. 所以才會把品名改得跟客戶要的一模一樣, 建議新增料號不要把品名改來改去, 風險很大.
若是該產品在公司內部從生產到庫存管理都是相同的無法區分,只要設定客戶品號對照(例:A006→PD001、A007→PD001),在客戶品號、品名上作區分(A006→6%、A007→7%),銷貨單列印時印出客戶品號、品名,既可滿足客戶需求又不影響內部存貨管理。
這問題已經不是客戶端認知的問題, 業務部這部份的共識是 xxxx 6%..
客戶端也不是問題!
問題在廠內人員, 想去因為生產出來的色差去改品名, 舉例:
A0001 TD8084 6% ---> A0001 TD8084 7%
elainelee提到:
問題在廠內人員, 想去因為生產出來的色差去改品名, 舉例:
A0001 TD8084 6% ---> A0001 TD8084 7%
這是聯立產品方式的產出
工單預計生產是 [ 品名 ] 正式產出後才有 [ 規格 ]
這樣是對的
我覺得問題在 [資訊系統] 的設計
是工單的[產品]產出規格只有一個
是 [資訊系統] 有問題
不是 [廠內人員] 有問題
elainelee提到:
問題在廠內人員, 想去因為生產出來的色差去改品名, 舉例:
A0001 TD8084 6% ---> A0001 TD8084 7%
廠內人員並沒有改 品名 是 確認規格
越看越像是化工廠, 之前是用聯產品的觀念在處理入庫的問題, 料號還是分開的. 在入庫時可以入非工令上的成品料號.
生產出來的東西 假設是代號A0100 品名A01 客戶料號A01 規格6%
若實際結果是7% 並不能更改品名
需要建立新代號 A0101 品名 A01 客戶料號A01 規格7%
這樣對客戶來說是一樣料號
對內部來說是不同料號
另外更改品名,也可以透過簽核模式來解決,會告知所有人並同意後再進行更變
其實,原本是要照實紀錄才對
假設今天是第一次交易的客戶,下訂是6%,交貨是6.5%,廠內沒有紀錄
第二次交易時,下訂6%,交貨也是6%,但客戶覺得跟第一次交易有差別,會不會反而造成客戶覺得貴公司交貨品質不穩的疑慮?
另外,我想換個角度來看,廠務人員為何會要求源頭修改?
這樣的允差值沒有問題,但我好奇的是貴公司的BOM怎麼去設定?投料的時候,這樣的色差難道不會造成用料的差異?
廠務人員的要求,癥結點會不會在於用料差異?
系統中若有可以設定6%~7%之間消耗色料的損耗率,看看是不是研發架BOM時沒設定,造成廠務人員看到6%時投料的限制,所以才回頭要求。
或者線上檢驗在6%及7%的檢驗標準不同,才造成廠務的要求。
如果說,有色差只是因為環境、機器溫度、廠內溼度造成,那應該是反過頭去請廠務主管跟廠務人員溝通,理解需求,很多時候主管同意了,但第一線人員因為某些限制真的就做不到,並不是觀念,而是系統限制,總不能強制吧?
另外,若是因為環境、機器溫度、廠內溼度造成色差,這種紀錄怎麼做,反而更是要解決的重點,畢竟這是know how,紀錄下來,品質才會穩,這才是源頭,不是嗎?
"若是因為環境、機器溫度、廠內溼度造成色差,這種紀錄怎麼做,反而更是要解決的重點,畢竟這是know how,紀錄下來,品質才會穩,這才是源頭"
這就是重點!!!!
這是產品正確色差系統, 因為有這些問題, 所以100%會不可能, 才會有正負上下各1%的允收範圍, 正統的品名 xxxx 6% 一定是只有一個, 若是因為環境或機器或廠內環境, 無法避免.
設定的品名不可能因為正負上下各1%的數字不同就改, 這是不可能為了每一次的正負上下各1%允收範圍時又改. 訂單或生產製令單原有備註性質可作用.
我們的問題在於廠務內部人員的觀念是因為想改就改!
比較諷剌的是, 廠務主管開單xxxx 6% , 只有廠助人員的觀念無法可改, 她去問她的廠務主管應該改 7%, 但廠務主管回答的是不用改, 因為產品生產本來就允收範圍!
業務、研品、廠務主管, 的共識本就不需要去改因為正負上下1%的允收範圍去改品名.
倒不是因為客戶的關係, 系統也有其可建立客戶品號品名的建立.
本廠的問題在於廠務人員的觀念固執!
做出不同規格就是要將正確資料輸入
品質紀錄是另外一件事
工作環境紀錄與產生正確資料紀錄是同樣重要
:: 本廠的問題在於廠務人員的觀念固執!
是系統功能無法正確
又無法管制
該換系統
不然就是 MIS 也要換
我自己就是MIS!
導系統最怕公司有絆腳石!
握著該職務只有自己能做, 別人不能做, 這是一種要不得型的人物.
應該說要換掉的這一家公司那些固執、自以為只有自己懂別人不懂的工作, 怕被改變又怕被人取代的麻煩人物
這是公司問題, 已非個人問題.
這個問題為了解決內部觀念上的問題,
找了顧問來解惑,
它不是不能改, 這與財報有觀係, 會計師查帳時若去年財務和今年財報, 庫存為何會有同品號不同名稱的置疑, 它需要在會計師查帳前預先報備,
不能隨意去更改了品名.
會計師不懂管理, 不要太聽信會計師
管理是禿顯異常, 管理是實際紀錄
品號不同名稱 ? 你目前是 品號 相同名稱 有規格差異 在範圍之內
你們顧問是不是無法調系統, 加減欄位或是管制欄位與備註性欄位
你們顧問是不是不會寫企業規則, 給廠務或現場調整, 是備註性欄位不會是料號
你是不是該檢查系統是不是無法調整企業邏輯(不是客製化,不是從新編譯)
要不要幫你系統示範調整給你看看
elainelee提到:
會計師查帳時若去年財務和今年財報, 庫存為何會有同品號不同名稱的置疑,
品號名稱一定要一致 但是每批規格本來就會以上下允差範圍內
會計師不懂管理, 不要太聽信會計師
對不起這句話不是這樣說
是會計師專注 [財稅簽] 重點在期後評價的正確性
跟 [管理會計] 每一次都要跟留下 KPI 可分析可追蹤軌跡不同
albertachen提到:
會計師不懂管理, 不要太聽信會計師
等會計師在財報上簽保留意見時, 你就知道要不要聽會計師的..
你錯了...
管理會計比財務會計分得更細更實際
因此前三大會計師事務所都合作過都說這樣更清楚
同樣料號又分不同級數不同批次不同庫位不同管理
從來沒有保留意見的
管理會計的稽核軌跡超越財務會計的要求
管理會計重視即時管理成本正確歸屬
財務會計重視期後事項的評價
管理會計為基礎的財報, 在期後一樣可以進行資產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