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今天我在網路找到一個程式 是手機程式
那如果我轉賣其他人 會有盜版權的問題嗎
因為是網路可以隨便就找的到的東西
因為我不是發明者 但是 是我去找到的
因為我會打算賣 是因為好像沒什麼人知道
但是我會跟對方說清楚
那請問一下 應該怎麼賣或是怎麼樣才可以避開
盜版權呢
噗,講的好像盜版還有權力一樣
如果他真的很好,你想要用,你必須先盡力查明他是否有專利;
若無,可以參考淨室設計重製一份出來,應該可以避免掉著作權問題。
著作權跟使用盜版軟體
如果你會影響到背後龐大商機或者利益的話才有機會收到存證信函這東西
你去盜賣東西一般的人不會告訴你,我在監控你 公司相關單位會通報相關政府單位
接著你會被人長期監控。
最重要要看對方作品跟人是否很極端
放心啦
能上市的軟體都會設定同步與天數 假如有天更新時你那軟體就會失效
舉例子WINDOWS系列產品有很多修電腦使用盜版軟體重灌
現在很多軟體都需要跟官方網站驗證同步
你想的東西其實別人都想好了
您要先確認找到的程式是屬於那種授權規範。
如果是Open Source,您可以用安裝服務或教育訓練來作收費的項目。
但如果確定是盗版,勸您都不要作,因為無論對方公司現在知不知道他們使用的是盗版,以後出事了,他們絕對會說他們是有付錢的,都是您的問題,您的收費服務就是您安裝盗版的鐵證。
以下皆為軟體創作者的原創權利:
人格權部分因法定不能轉售, 故此處只討論財產權.
若未經原創者授權, 你便無法享有或行使以上權利.
各項權利可以分開授權, 不必一次全部授予同一人.
但原創者可能已經事先授權了, 所以請先閱讀該軟體的版權宣告書.
其餘細節請見:
法律概念─「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其實...
從您的話語之間,好像感覺不到您不覺得自已不對的感覺。
只是想要找個理由替自已拖罪。
所謂的版權,其實還區分了「著作權」跟「智產權」
一般來說,能夠上架的東西,就至少有其「著作權」,但不一定有「智產權」。
所以,無論對方是什麼情況。偷用別人的還是免費的。一切都還是有其「著作權」。
話事權在他上面,你並無權來說明「我有無其任何權力」。只要對方可以証明該「著作權」是他的。
一般免費的,只會附屬其個人使用權。
一但你進行了商業行為,對方就有權利來給你分一杯。或是加倍的罰金。
所以無論如何,可同意商業行為,且又非自已開發的東西。一定要從你的出處請求人家的合約同意。
並不能由你這方片面的同意行為。
但這邊是指的是「著作權」的同意使用授權。
依照您的行為來說明的話,你想借用別人的東西,來從中收取服務費。
在法律上的確已經算是商業行為。可是其出處很難証明違法的情況。
你唯一要擔心的是,另一種行為。這已經不是你所謂「盜版權?」的問題了
一但你的客戶發現到該軟體為免費軟體,但你將其軟體視為自已的東西販售。
其實你客戶可以要求退款。不退款的話,你有可能會犯上另外兩種罪名。詐欺跟那個另一個不太記得了,跟意圖非自行利益有關的。
這兩個罪名可是比起「版權」的問題還要很嚴重。
建議你,你可以販賣你的服務。但該軟體相關的東西你還是一字不要提會比較好。
當然,這樣也相對的,你客戶自行下載該軟體的情況。你也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