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只會有一個, 管理的對象是全公司;
但一個組織底下, 可能會有好幾個伺服器,
每個伺服器都是不同的管理對象....
組織的約束力, 大於伺服器的約束, 例如:
伺服器允許傳送20MB, 組織只允許10MB
那麼實際能被傳出去的量就只有10MB(被組織限制)
通常組織的限制必須是最大的, 像這樣的情境:
業務部 A 伺服器: 可傳送 10MB
財務部 B 伺服器: 可傳送 15MB
工程部 C 伺服器: 可傳送 20MB
那麼組織限制就要開到 20MB 才可以讓以上三個部門都通過...反過來看, 萬一某天有甚麼緊急狀況, 全公司禁止傳送超過 5MB 以上的信件, 那可以在不必知會伺服器管理員的前提下, 由組織管理員直接將限制設成 5MB, 如此一來, 其他伺服器管理員也不用變更設定, 就自動都變成 5MB 而已....
等到這個狀況解除了, 全公司想恢復先前的限制, 只需要由組織管理員一個人, 將 5MB 的限制重新放大到 20MB, 就可以讓所有的伺服器都通過, 不需要一台一台去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