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挑戰會在 30 天內,分別學習三個前端基礎語言。
首先是 HTML,負責網頁的骨架和內容,像是文字、圖片、段落怎麼排版。
接著是 CSS,讓網頁變漂亮,透過顏色、字體、版面設計,做出更好的使用體驗。
最後是 JavaScript,讓網頁有互動性,像是按鈕點擊、表單檢查,以及一些常用的功能。
這 30 天的探索,希望能打下前端的基礎,也累積出一個完整的小專案。
JavaScript 是使用語法作用域的程式語言 下方有一個具名函式為 peopleName,裡面有一個變數並賦予其值,確認結果下一個 console.log(...
變數簡單分成兩種,一種在函式內、一種在函式外,聽起來簡單,但卻有很大的不同 區域變數 簡單來說就是在函式內的變數,函式是這樣寫的: function fName...
陳述式 Statement JS 的語句類型,用於命令執行指定的一系列操作,最大的特徵則是不會回傳結果。 例如: block 變數宣告 var, let,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