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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iT 邦幫忙鐵人賽

DAY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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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 變數

定義變數時,不需要先加"$"符號,而定義的變數名稱有些限制:

  • 命名只能使用英文字母,數字和下劃線(_),字首不能以數字開頭。
  • 中間不能有空格。
  • 不能使用標點符號。
  • 不能使用bash裡的保留字(可用help指令查看保留關鍵字)。

變數型態

變數的型態有四種:

  1. 整數 (Integer)
  2. 索引式陣列 (Indexed Array)
  3. 關聯式陣列 (Associative Array)
  4. 字串 (String)

變數類型

  1. 局部變量:局部變量在腳本或指令中定義,僅在當前shell實例中有效,其他shell啟動的程序不能訪問局部變量。
  2. 環境變量:所有的程序,包括shell啟動的程序,都能訪問環境變量,有些程序需要環境變量來保證其正常運行。必要的時候shell腳本也可以定義環境變量。
  3. shell變量:shell變量是由shell程序設置的特殊變量。shell變量中有一部分是環境變量,有一部分是局部變量,這些變量保證了shell的正常運行

使用

要使用變數時,在名稱前加"$"即可,"{}"可加可不加,加了比較容易辨認,在需要變數後面緊接字串時,也不會因為找不到變數而呈現錯誤

通常變數都能重新被定義,修改變數裡的內容,不過加了readonly [變數名]變數就不能被更改。

刪除

使用unset [變數名],會刪除變數裡的內容。

心得

變數在很多地方都用得上,熟悉了他的用法,在使用上才會比較快速。

參考

http://www.runoob.com/linux/linux-shell-variab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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