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雲端基礎設施僅為了一個單獨組織而營運。私有雲的部屬可能是在組織內部,自行負責管理雲端的運行,或是委外由可信任的第三方部屬及負責私有雲的營運。在私有雲的環境中,通常指服務屬於組織的用戶,因此資源和服務的存取亦有所限制。
意指可以給公共大眾使用的雲端環境,由提供雲端服務的供應商擁有。在此環境下,資源和服務的存取是開放、較有彈性且較多元的雲端計算環境。通常雲端內部的資源是同質性的基礎建設,透過資源的共享,可提供多租戶的功能以提高服務的彈性與資源使用率。
雲端環境是由兩個以上不同的雲端部屬模式所建置,藉由標準化或共同性的存取方式,使得資料與應用程式有高度可攜性的技術。
一種專為特定族群所建立的雲端環境,雲端基礎設施可能是由多個組織間所建置與分享。
1.《雲端計算》 鍾葉青, 鍾武君(2013)。台灣東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