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參加7日寫作松自我挑戰的文章目錄。
因為原本目錄沒有參賽系列連結,所以補上這段
ps. 原本的tag我打錯,懶的改了。
本文同步發表於隨性筆記
寫了這麼久的JS,你還在物件之前的時代嗎?只有資料、函式可以用,破破的抽象化,不會難以維護?儘管JS起初並不以物件導向設計,但透過原形鏈設計,其仍然可以具有好維護的物件導向特色。本系列從最基礎的this,深入ES6之後的class。
物件導向必不可少的,就是如何引用參考自己。
要是自己的錢包都拿不出來,你要怎買個冰棒?
既然是要來物件導向,當然要先來學怎麼建立物件。本節帶你看看如何建立一個新的物件。
在class
之前,必須了解的prototype chain。
JavaScript 是個沒有實做 class 關鍵字的動態語言,所以會對那些基於類別(class-based)語言(如 Java 或 C++)背景出身的開發者來說會有點困惑。(在 ES2015 有提供 class 關鍵字,但那只是個語法糖,JavaScript 仍然是基於原型(prototype-based)的語言)。
關於class
這個關鍵字,JS將其作為保留字好一段時間,直至ES6標準的制定,再經過瀏覽器漫長的實做,至今才有class
的語法糖可以使用。
有了物件然後呢?
來說說關於成員(field/attribute/member)背後的屬性。
生成器(generator),這個類型的建立與使用,和普通的JS類別有些不同,來看看吧!
最後一天,來看兩個特別的類別--Symbol
和Prox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