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ay3的時候我有簡略介紹到什麼是"金融",但說實在金融所涉及的範圍極為廣大,就連維基百科都難以給它下一個明確的定義,但我們可以由這些所查到的資訊看出,舉凡只要有使用到資金而產生資本流動的現象,我們就可以稱之它為"金融"。
而金融產品是什麼呢?顧名思義就是建立在"金融"之上的"產品",簡單來說就是跟"錢"脫不了關係的"產品",你可以想像就是把我們的錢暫時拿去換成一個以後可以再換成錢的產品或是一個裝錢的載體,而這產品本身就是為了"錢"而存在,包括貨幣、外匯、黃金、基金、有價證券還有標題等會要介紹的這些通通都屬於金融產品。而發行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 就是為了融通資金,那什麼是融通資金? 金融機構為了籌措資金或募款,會發行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出售給投資者,而將這些從投資者身上所得來的錢轉化為產品再還給投資者的過程就稱為"融通資金"。這些金融產品最終就成為了市場的買賣對象,價格則是由市場上的供需情況來決定。
股票是有價證券的一種形式,可以把它視為是一張所有權的證明,擁有它等於你擁有了這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的所有權,發行的目的是為了讓這些公司去籌措資金並維持長期穩定營運。有了這家公司的股票,不管股數為多少,就算是只有一股,你也是這家公司的股東。成為股東後,當公司賺錢時,你可以從中獲取股利(股息),"股利"就是公司從賺的錢當中撥一小部分(每家公司比例不同)回饋給這些投資者的錢,但在另一方面,當公司虧錢或營運不善時,你也要與公司共同承擔可能會帶來的風險及結果。
期貨全名為期貨契約(Futures contract),是一種針對未來、跨越時間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會簽定合約,並在指定的時間依指定的價格、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交易的資產通常是財貨或金融產品,買賣雙方所同意購買及出售資產的預訂價格被稱為"遠期價格",未來指定交收貨品的時間則稱為"交貨日期"。那期貨算是一種衍生性金融產品,就是根據現有金融產品(ex:股票、指數等)的各種條件及狀況再衍生出來的金融產品,所以它的行情是會受到金融產品在市場上之表現或供需所影響的。
選擇權又稱期權,是一種針對未來、在特定時間自行選擇是否要和對方交易的權利。跟期貨一樣需要訂定契約,分為買方(Buy) 及 賣方(Sell),買方就是買進這個權利的人,賣方就是賣出這個權利的人,如果你今天要買進這個權利,你勢必要付出一定的金額,我們稱這個金額為權利金(Premium),當付完權利金後,你就是買方,並同時擁有是否要向賣方依特定條件或履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這種權利就稱為選擇權。如果此權利為買進標的物,就稱為買權(Call),反之則為賣權(Put),而賣方在收取權利金之後,只享有義務而無權利,所以在買方要求下就勢必得履行契約。選擇權和期貨一樣也都屬於衍生性金融產品,差別在於期貨每個月只有一份契約,價格也只有一個,但選擇權因為買權和賣權可以視為不同商品且很多又是以一週做結算,所以可能一個月就有很多份契約。而選擇權與其它金融產品最大的不同就是它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是不對等的。
這裡主要所談論的"指數"是指"股價指數",但我們先來瞭解指數是什麼好了? "指數"是用來判斷一樣東西或一樣物品價值高低的參考數據,而"股價指數"我們就可以把它看作是拿來判斷股價高低的依據,它裡頭包含不只一張股票,而是會依產業、類別、市值去做劃分,將相似、有共通性的股票放在一起去成為一個可以參考的指標,從這些數據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各產業所彰顯出的股票價值,也能從中反映出股市目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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