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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預給年假.-職場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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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 很多公司為了招募
會在員工福利上下一個手腳
就是他會寫一年年假十天
讓人誤以為是公司特別給的福利
但在勞基法上的規定是
6個月-1年,3天
1-2年,7天
2-3年,10天
以上請自行查詢

但誤會的點在哪裡呢?
A.這要看公司年假計算的基準點
1.每年12/31結算,1/1給上一個年度的年假
2.依到職日計算,滿多久給多少天
B.還要看公司是依滿在職日計算還是每到結算日就先給這一年的假

聽這裡頭應該開始暈了厚
嘿對!我已暈

所以我們直接進入這次的情境案例吧!

這是關於某線民的離職故事
假設某線民在2000/7/1進入某公司,
並於2000/9/30試用期滿
且於2002/6/30離職
就在他離職後收到的薪水卻比預期的少
他認知及過去公司的經驗都是剩餘沒用的年假會換算成薪水給他
結果刷完本子後假設預期薪資是30000+4天未使用年假(整年共10天)預估再加4000元
刷完本子後他的薪水卻只有29000

線民因為不解跑去問公司HR,HR給了他以下資訊(此為範例)
A.可使用年假(假設一年年假10天)
1.2000/7/1-12/31-特休時數40hr,任職天數182.5天
2.2001/1/1-12/31-80hr,任職天數365天
3.2002/1/1-12/31年-40hr,任職天數182.5天
4.小計:160hr
B.年假請假明細表,合計168hr
C.結論:160-168=剩餘-8,要還公司8hr的年假費用
D.原因:因為你特休超休,所以已於薪資扣除了一筆「特休超休扣回費」

由於看起來合理,而且線民已離職也不想去跟公司吵,就默默的接受了這個結果

不過線民從進公司到離職,從來不知道原來公司年假是預給的
只知道公司滿試用期就有10天年假
以勞基法來說,公司年假確實優於勞基法,因為滿3個月就有10天年假
但事實上勞基法6個月-1年合計也是10天啊
而且預給員工也真的會以為一年就是10天,覺得和面試時說的一樣

那問題來嘍!
A.你覺得這整個故事都是合理的嗎?
1.完全合理
2.不合理
3.其他,請說明

B.如果你是這名員工,在領到薪資後你會做什麼樣的處理?
1.接受公司說法與計算結果
2.和公司爭取不要扣8hr的年假錢
3.和公司以公司未告知年假為預給制要求歸還40hr(8hr扣薪+餘32hr未使用年假)
4.其他,請說明

C.你覺得這間公司HR作業是否有瑕疵?應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
1.有,請說明
2.沒有,請說明
3.其他,請說明

D.你覺得公司年假怎麼計算比較合理?
1.預給年假,但員工入職時必須完成告知義務,且需提供明文條文
2.任職期滿才給假,一樣需要在入職時說明清楚規則
3.其他,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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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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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處成就大事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22-09-21 13:59:33

A.你覺得這整個故事都是合理的嗎?
2.不合理
這間公司看起來是以「每年12/31結算,1/1給上一個年度的年假」來當做給假方式的。
所以,只要我到隔年1/1就會有7天特休。
*但是這樣就會有個弊病,就是我1/2到職,到年底結算不滿一年,只有三天;可是我如果是12/30到職,過個兩天就會進入新一年度,等於到職不到一週就有「未休完的上一年度三天特休」+「今年度的七天特休」,對許多人是不公平的,所以大多數的公司會以「依到職日計算,滿多久給多少天」來當做是特休起迄日。

這個案例的第三年計算是不對的,他進入了第三年的特休期間,所以他這年度可以休10天。
可是不能夠因為他第三年只做半年就離職了,你就直接把他的特休對半切,這是不對的。

B.如果你是這名員工,在領到薪資後你會做什麼樣的處理?
3.和公司以公司未告知年假為預給制要求歸還40hr(8hr扣薪+餘32hr未使用年假)
我年資滿第三年,獲得10天特休。
我在滿第三年後的兩個月之後離職,特休全未休,那麼應該折現多少天的薪資給我呢?
答案是10天。

C.你覺得這間公司HR作業是否有瑕疵?應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
1.有,請說明
何謂「年假」就是每年都結算。
可是年假請假表時數卻是168hr?這不對吧!
應是:
第一年年資7個月:特休40hr、已休32hr、折現8hr
第二年年資19個月:特休56hr、已休56hr、折現0hr
這樣才對吧,怎麼會有年資未滿三年卻有年假計算表已休168hr的狀況。
這HR部門該打屁股。

D.你覺得公司年假怎麼計算比較合理?
2.任職期滿才給假,一樣需要在入職時說明清楚規則
以到職日作為年假計算起迄日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第二題的回覆讓我笑了,HR該打屁股,但這個員工其實有寫信問勞工局,勞工局的回覆是可以預給年假,所以該公司的計算方式並沒有錯誤

其實問題B的回答就是我自身的經驗喔。
我前公司是「以到職日做特休起迄」的算法,我在前公司年資滿三年後的兩個月後離職,未休特休,所以十天特休皆折現。
所以我其實不懂什麼叫做「預給年假」。
預給年假的基準又是什麼?可以預給多少年假?什麼情況算超休?
就我來看,上述案例他應該是要跟我一樣可以領到當年度未休特休的折現薪資才是。

其實預給年假是屬於曆年制,即計算週期是每年1/1計算,詳情可以參考下方連結說明
https://www.cakeresume.com/resources/guide-of-annaul-leave-in-taiwan?locale=zh-CN
只是歷年制會在1/1把你當年度可以用的年假總數給你,所以你做滿一年都沒事,沒做滿時我覺得HR應該在你離職前告知和結算年假,讓你有會被扣薪或是折抵現金的心裡準備,甚至在盤點年假後做到提醒,提醒你年假剩不多最好不要請年假不然薪水會被扣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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