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網絡倫理(Cyberethics)是研究與計算機通信相關的倫理議題,涵蓋了用戶行為、計算機的編程目的,以及計算機通信對個人與社會的影響。多年來,一些國家的政府制定了相關法規,而許多組織也設立了網絡倫理準則。
網路倫理的開始
詹姆士·摩爾在其論文《什麼是計算機倫理》中指出,計算機的發展可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二戰後的四十年,這段期間是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與成熟階段;第二個時期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這時期計算機技術逐漸滲透到其他領域,並開始改變人類的生活。因此,第二個時期也被稱為網絡發展時期,而網絡倫理問題正是在這個階段出現的。
在十九世紀末期,相機的普及引發了與現今互聯網類似的道德爭議。在1890年《哈佛法律評論》的一場研討會上,塞繆爾·沃倫與路易斯·布蘭迪斯從倫理和道德的角度強調隱私的重要性,認為:「隱私對於人的尊嚴、個性和人格至關重要,也對個人的獨立性不可或缺。一個人應當在生活中擁有一個完全由自己掌控、不受外界干擾的區域。剝奪隱私甚至可能危及個人的健康。」100多年後,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以及政府和電子商務對第三方隱私數據需求的增加,互聯網隱私問題成為了新一輪關於個人隱私的爭論焦點。
國際信息系統安全聯盟(ISC)的道德守則
道德守則序言
社會的安全與福祉、大眾的利益,以及對雇主的忠誠與專業能力的要求,都使我們必須遵守並被視為遵守最高的道德行為標準。因此,嚴格遵守本守則是獲得認證的必要條件。
道德規範準則
網路倫理的相關組織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