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篇內容)當衝突有衝突時,後勤部門應與業務部門展現我們是一個Team的想法,而這個作法也能套用在產品部門、研發部門...等其他部門,不過具體來說到底要怎麼做呢?
假設有間影片製作公司為了因應短影音的趨勢,因此推出了新的短影音拍攝服務,請問以下哪些事情是「結果」呢?
以公司的角度來說,第5點才是結果,不過若以客服而言,第3點其實就是工作結果了,而若是業務助理,那第4點、第5點是同等的結果。換言之,當到達第4點的階段時,若要求客服投入與面對第3點時同樣的心力,那不僅是拖慢整體計畫的一個決定(客服部就算願意也不一定有足夠的know-how),也並不是個合適的要求(此階段應該要以業務部、顧問部為主)。
在推動數位轉型時,不只會遇到部門要考量自己的立場,更需要有效率的「試錯」,畢竟不是所有事情都有最正確選項。也因此雖然大家都是平等的合作,但仍要建議區分主次-在此階段,應以誰的意見為主?
建立主次順序的目的不只為了讓此階段的負責人能出來主持,也讓主事者能有足夠的能力推動專案。
通常我們會說溝通時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但由於對A而言「同事」仍是B的身分之一(或甚至是唯一),所以有時還是免不了A認為B是「假意」關心、說場面話...等,因此比起重視柔性溝通/勸導,更建議以建立共通語言的角度出發。
就像「以前是喜歡一個人,現在是喜歡一個人」,有時候我們在溝通時雖然都在講同樣的事情,可是其實並沒有正確理解到對方想表達的事情,而通常我個人會確保以下事項我與團隊的語言是共通的:
數位轉型是一個需要團隊(包含企業高層)合力才能達成的項目,而在溝通時雖然柔性也很重要,但理性的重要性更大,透過清楚的說明與表達,團隊才能前往同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