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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 一堆文抄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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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 本網站上,一堆人,一直張貼其他網站的文章,文抄公,既非原創,也無發表自己意見!!且有灌水之嫌疑!!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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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殼心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5 00:09:12 檢舉
支持!!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5 08:02:35 檢舉
鐵大, 支持要有所行動才行^_^
不過, 這個問題希望網友如何回答呀??
withsr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08-12-25 09:15:57 檢舉
應該回到討論積點機制吧
貼別人的文章頁算是散播訊息讓不知道的人也知道

沒有文抄公的問題啦
除非是真的抄襲人家的內容
要注意轉載的合法性
brianc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12-25 09:21:03 檢舉
如果是以自已的看法,並適當的引用,應該比較好!
julie8tw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08-12-25 09:23:42 檢舉
任何一個地方都要有糾察隊,這邊執行的滿不好的,我檢舉過幾次,完全沒回應現在我也懶得再說了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5 11:15:41 檢舉
Julie8tw大, 這邊有檢舉的規定,
可能是檢舉的點數不夠多吧??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5 17:09:42 檢舉
我其實想問的是....., 「文抄公」是何許人也 ?

姓文, 字抄, 故稱文抄公 ? ^^|||
john651216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12-25 19:17:08 檢舉
要加上自己的評論才可以,不要只是貼文
在ITHELP上張貼ITHOME的文章,此不是--多此一舉...???

小弟深以為--此舉不妥..此風不可長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5 21:36:28 檢舉
To Echen688大:
至裡有一篇文抄公體的辩解參考看看!
"....錢玄同在給周作人的信中寫道:「研究院式的作品固覺無意思,但鄙意老兄近數年來之作風頗覺可愛,即所謂《文抄》是也。」這裡所說的「文抄」,即是指「一篇之中主要是大段抄引古書的文體,所謂『文抄公』的文體」。...."

應該不是姓文, 字抄, 故稱文抄公啦^_^|||
wordsmith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5 23:31:25 檢舉
Davistai真是有學問,iT邦的邦友真是高深莫測呀

所以文抄公,是「文抄」+「公」耶,也就是「文抄先生」的意思,沒想到這一詞胡亂用了這麼久,上了Davistai一課,終於明白了。
jerry640 iT邦新手 1 級 ‧ 2008-12-26 14:23:57 檢舉
哈哈~
不要去看他就好了,沒有文抄公電子報的內容會很冷清的內~
要不然各位大大每日多多發表好文、超文、無敵曠世巨作為it幫加分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了。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6 17:19:44 檢舉
喔,No,Wordsmith大誤會了,那不是我有學問,是那一位部落格主有學問呀...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6 17:26:14 檢舉
月經文?? 啥米東東啊?
曾看過一個笑話, 就是某才女看見男同學寫了一篇"夢 遺落在草原上",
便回應一篇"月 經常高掛天空"....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6 17:44:59 檢舉
Murphy0720大的心聲, 相信多數人都贊同, 不過換個立場想, 貼文的網友的本意也無剽竊別人創意之意圖吧?(從該網友在邦內的表現就了解啊)

其實可以理解Murphy0720大提問的動機與理想...
可不可以這樣說, 如果分享文的大大只是想把即時訊息傳達給可能沒看到新聞的網友, 那麼貼文大大需自己考量轉貼可能引發的智財權的責任問題, Murphy0720大倒也不必太介意吧??

邦內很多邦友的自我要求都很高, 不過對他人都很仁慈, 多用勸導方式, 給予機會改善, 為的也是希望維持邦內熱鬧, 活潑, 自由, 但不拘謹跟惡言相向, 這可以從咖姐大與鐵大的專欄創作的努力看出....

不過, 若如果今天這是個比賽, 例如小說寫作大賞選拔, 有人還是將他人的原文照貼, 那麼'劣等文抄公'的稱號則再貼切不過了, 且一定不必等Murphy0720大說, 一堆網友早跳出來指教囉...

我想經Murphy0720大再次提醒, 相信大家對這類的分享文章, 一定會更謹慎的...

大給供, ㄚㄋㄟ丟嗯丟啦
(背景配音: 丟啦..丟啦)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6 21:20:33 檢舉
您佬還真是費心哪~~ 真的就來說文解字一番了呢..... (笑)
tom6507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7 00:50:47 檢舉
不論發表日期多久,每個月會被人挖出來回應的文章叫做月經文
echen688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7 03:38:06 檢舉
也叫"骨灰文"..... XD
davistai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8 09:02:18 檢舉
多謝Tom6507 & Echen688大的說明, 終明白勒, 謝謝囉^_^
原以為是每個月都來一篇的文章哩:P
SOGA,長知識了
tom6507 iT邦大師 1 級 ‧ 2008-12-29 11:16:30 檢舉
怪哉,我檢舉的沒多久就消失了說
圖片
  直播研討會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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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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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in323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6 13:10:52
最佳解答

加入IT邦已經超過半年了,中間也經過許多冷熱時期,對於這個已經開始有"月經文"傾向的問題,我覺得其實爬文一下想想別人提出的想法,可能就不會那麼火大了吧!?

從大方面來看,先不論所有分享文的內容質量及來源為何,
一個網站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 就是**"人氣!!"**
尤其是像IT邦幫忙這樣的"社群網站",沒有人氣就無用武之地了。

在這邊PO文開專欄並沒有稿費可賺,要有好文章除了熱心還是熱心。
而我相信再怎麼熱心的人,也很難一頭熱的自個兒對著毫無反應的地方猛獻殷勤.....(沒人氣當然沒反應阿!)

如果像這樣的一個網站空有一點好內容而沒有人氣,好文章就只有那些原來就在的而不增加,最後反倒淪為搜尋引擎下的搜尋結果。
反之,如果人氣高漲,即使只有1%的比率是好文章,網站上的好文章數還是可以增加,而且,假設原先要3天才能有100篇文章,只有一篇是好文,當人氣越旺,可能一天就100篇文章了,也就是一天就能有一篇好文,這樣不是很好嗎。
廢文多=人氣旺=好文章有增加的機會

所以我也同意cdfu大所說的,只要不違反著作權法,轉貼又何妨?這個網站本來就只是提供大家交流的平台,若你不喜歡沒興趣的主題,你大可不推不看阿~
(PS.鐵人賽例外啦,那是比賽不是純分享,當然不能只轉貼阿!)

IT的範圍那麼廣泛,每個人想見到的內容都不盡相同,就如Skite大所說"就算有90%的人覺得很廢,只要有10%的人覺得有幫助,那這篇文章的存在就有意義"
而網路則更是無遠弗界,要什麼資訊沒有?如果只許原創不許轉貼,那麼何必需要這個網站? Google+Blog就夠啦~ 大家到作者Blog去討論就好了嘛~

往好處想,至少在這個社群裡我們看到的真的大部份都是跟IT有關的事物,即使是轉貼新聞,也省去大家很多自己去找有趣新聞的時間,就我個人來說,我不介意看到轉貼的文章(前提是不違反著作權法),正所謂"秀才不出IT邦,能知天下IT事"~XD

而當我自己發表文章時,我也不介意看到"謝謝分享"這類被視為灌水的回應,因為對我來說這就是鼓勵,有鼓勵才有動力!!

PS. 再次順便藉機感謝給過我鼓勵幫我打氣的邦友們~有你們真好^^

參見:
誰來訂定個分享規範吧!
iT人該如何拯救這個社群?

[附註申明]:
大家對於著作權法仍都是一知半解,當然啦,畢竟是法律條文,詳細了解真是太費時費力了,我只是想提醒各位,轉貼新聞是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喔!(除非該新聞內容含有作者自身之感想內容)
否則哪可能每家新聞都用差不多的稿?請大家別再誤解了!

不受著作權法保障之著作: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參見:
網路轉貼 別侵犯智財權
尊重著作權 -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對於這次鐵人賽你認為哪些文章該被檢舉?

總裁 iT邦好手 1 級 ‧ 2008-12-26 13:46:37 檢舉

您的回答真是太完美了, 忍不住要按個推給您鼓勵一下!!IT邦有您真好!!
(雖然我也有回答)

wordsmith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6 14:27:42 檢舉

呼應cdfu,真是太完美了

我覺得轉貼文的看法見仁見智,我個人的想法是,最低限度就是不要去侵犯別人的著作權,其次就是至少能說明一下為什麼要轉貼這一篇,最好的當然就是能把轉貼文當作一個討論的起點,引導大家對某個議題深入探討。

轉貼的東西還是原來的東西,不過只要經過邦友們的共同討論,它就變成了眾人重新冶煉過的產物,那就變得相當有價值了。

cafequeen iT邦研究生 1 級 ‧ 2008-12-26 14:49:54 檢舉

這真的不推一下不行
==b

34
總裁
iT邦好手 1 級 ‧ 2008-12-25 16:33:32

其實我個人覺得貼文只要不違反著作權法, 應該都可以接受, 因為有時我們想到的看法, 正好別人先寫了, 可能表達的比我們還好, 那貼過來有何妨呢?? 只是表示我們和他的看法相同.
至於貼過來這邊的目的, 只是想要和幫友討論, 有興趣的就點近來討論, 在別的地方看過原著的, 不要點進來就好了, 也不用發這麼大火來這抗議呀!! 這個社會須要多點包容, 大家的生活會更和樂的!!

(氣生多了對自己身體不好, 何必呢??, 別用他人的過錯來逞罰自己, 划不來的)

在ITHELP上張貼ITHOME的文章,此不是--多此一舉...???

小弟深以為--此舉不妥..此風不可長

28
nickandy2002
iT邦新手 5 級 ‧ 2008-12-25 22:58:13

嗯 也對啦 至少 也要自已看一看 吸收了 再發表
要是門外漢 看了不知道 使用了 錯誤方法 也可以導致
不可遇期的錯誤 還是不要 抄來抄去 比較好 這樣得到積分好像一點都不
實至名歸

24
jamesjan
iT邦高手 1 級 ‧ 2008-12-26 12:51:24

說劣者或許沉重了點,也澆息了貼文者的滿腔熱情

漫漫網海,資訊的來源本就多元
轉貼文的本身是否為原創? 仍也是個問號
如果貼文能造福沒有時間去沉浮網海者,是不失為功德一件

而貼文者如果能多加一點心思,加註來源出處,以及分享此文的用意與感想
也算是對原創者的敬意

誠如 凱大 於 IT 邦中所分享過的 尊重著作權 -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以及文章中所提及的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一文,都值得大家去參考與省思的

或有甚者,相信也有人對推文也是頗有意見的
但遊戲規則既是如此,如何推全然是自由心證(就算我要無保開釋也是於法所允)
弱水三千 我只取一瓢飲
網海浮沉或人海沉浮?不如一聲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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