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情況,是同事A借用隨身碟使用卻沒有刪除資料,同事B借用時發現裡面的內容.....不雅。所以後來改變作法:出借的USB隨身碟回收後一律先sanitize再...
古語云:亡羊補牢猶未晚。 如果發生一次,因為設想不周全,所以放過。 如果一再發生,只好認為是"寧可放過,不可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