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會教,但應該要參加一次的...iT邦幫忙鐵人賽。
『我來-說-iT邦幫忙鐵人賽!』
...........等我把民宿搬完-.-
賽大....
我刪文,但我有存檔-.- 隨時需要...隨時po
Post on demand... orz
報告賽大,我刪文了...
2位再吵下去,換我要去跳樓了...文章我會刪掉,如果還要吵,請另找地方,我是不擔心,會同時得罪兩位的...從去年12/24起,我已經得罪很多人了,不差2位。
「小財神」照您的意思是,以後iT邦和iT HOME的所有文章,任何人,只要套用您的標準和此篇的標準,就不算抄襲,也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是嗎? 真的是這樣嗎?
2017/02/20
李大瑋 先生,您有事嗎?
我從來都沒有說「虎虎」有問題,我只是在問...評審和站方,為什麼這樣的文章,可以獲得優選。
2017/02/20
Samと可樂快跑 大大,正解!
是的!窮嘶發發發大大。
東西再貴都有人會買,標準再嚴苛,都有人會參加...不然超馬比賽,就不會有人報名了。可是,標準訂出來,又不盡力捍衛......宣傳影片,講的頭頭是道...
我從第一屆報名到現在..........是我們太執著了嗎?還是台灣的IT業,變的太表面...IT業真的可以很表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