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隻蚊子什麼顏色?
嗯!一直叫IT邦嚴格控管帳號,但顯然他們毫無意願。
這不,賣茶的又來了……
這就是為什麼某事件後,我都不願意參與這個邦辦的任何實體活動的原因。
然後建議基本會員權利設定就是從20點開始。
第一次來有寫自介並審核通過的就先給20點基本點數。
沒寫自介的就一天只給1點,20天後再說。
我倒是覺得扣到負的就直接停權了。
或是凡是扣到負的要復權就必須強制身份驗證。
有身份驗證通過且沒有因「廣告」或「違法色情」等因素被扣點的話,最低就是扣到0點。
我覺得直接加上手機簡訊驗證就好了。
廣告或是詐團或是賣茶的有種就驗。
涉及法律it邦還可以直接開吉。
叫你們超越,沒叫你們抄襲。
(網路流行語反過來講)
所以我完全不覺得 窮嘶發發發 的說法那裡「尖」了?
難道他刺傷了在場的誰了嗎?
有的話就講出來沒關係。
他會給你秀秀。(來!這邊也有個「你」,如果我說「他就給『他』秀秀……怪不怪?這時的「你」,其實就是指一個不特定對像而非「第二人稱」了)
詐騙集團和色情廣告「他」給我聽好。
「他」要是發一次文,我就檢舉「他」一次。
原來有人不會覺得這樣講話怪怪的就是了。
舉例:
詐騙集團和色情廣告「你」給我聽好。
「你」要是發一次文,我就檢舉「你」一次。
但其實我們只是表達對一個不特定可能對象的第三方訴說自己要表達的事情。
完全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