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覺得扣到負的就直接停權了。
或是凡是扣到負的要復權就必須強制身份驗證。
有身份驗證通過且沒有因「廣告」或「違法色情」等因素被扣點的話,最低就是扣到0點。
我覺得直接加上手機簡訊驗證就好了。
廣告或是詐團或是賣茶的有種就驗。
涉及法律it邦還可以直接開吉。
叫你們超越,沒叫你們抄襲。
(網路流行語反過來講)
所以我完全不覺得 窮嘶發發發 的說法那裡「尖」了?
難道他刺傷了在場的誰了嗎?
有的話就講出來沒關係。
他會給你秀秀。(來!這邊也有個「你」,如果我說「他就給『他』秀秀……怪不怪?這時的「你」,其實就是指一個不特定對像而非「第二人稱」了)
詐騙集團和色情廣告「他」給我聽好。
「他」要是發一次文,我就檢舉「他」一次。
原來有人不會覺得這樣講話怪怪的就是了。
舉例:
詐騙集團和色情廣告「你」給我聽好。
「你」要是發一次文,我就檢舉「你」一次。
但其實我們只是表達對一個不特定可能對象的第三方訴說自己要表達的事情。
完全沒問題。
窮嘶發發發
確實用「你」不太妥……
因為萬一對方是女生,你要用「妳」才對。
(說句實在話,即使不特定對像,在表達「你」或「妳」本來也有指稱第三方對象的情境,
所以你的用法來說完全沒有錯啊。)
我真的想建議it邦。
技術文章的發布標準為:填寫完整資料並完成手機認證。
用封鎖手機的方式封鎖這些白目發文鬧版的還比較有效。
嗯咳!我瞄了一下。
好吧………
書上跟網路能找得到的「基礎」資源為啥要再重複寫一次?
所謂技術文章應該跟「論文」一樣。
都要表達自出自己對這些技術的了解以及分享新知吧。
不然看起來就跟抄襲沒二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