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年,總要為自己的前途打算一下, 因為不想窮一輩子買不起房子,所以準備要離開這個低薪的工作了。
因為以前就答應過主管,如果不做了,要提前讓他知道,我問要多久前要跟他說,他說一年,我就傻傻的答應了,第一次提離職,被挽留下來了,我就跟他說下次要離的話,提前半年會跟他說,他說因為他要找人很難找,這什麼理由…。
早知道就不要答應提早跟他說的,偏偏我這個人就是有信用,說到做到,因為這個工作錢少,福利又差,環境也不好,交通也不便,缺點很多,優點就是事情不多,很好混日子, 所以也學不到東西,年終獎金一年比一年少,我找不到能繼續待下去的理由,所以就等明年領了年終再走,這種上班等下班的工作,我實在不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