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邦幫忙

2017 iT 邦幫忙鐵人賽
DAY 77
0
Security

資安x系統x絕對領域系列 第 45

[Day99]退賽聲明

首先感謝iT邦幫忙的這個平台,讓我有機會能讓自己有機會可以整理一下目前自己所經歷的部份 :)
連續 30 天的擠文章,真的才知道自己有哪些部份是有缺失的,或應該更深入去學習的部份;一直很擔心說自己寫的驗證或介紹工具的部份會不會有點不安全或超出防禦的道德範圍,最後被警察叔叔抓走這樣 XDDDD
//就目前來看應該是還沒有啦… 應該吧 XDDDD

也認識了很多不同公司一起在學資安部份的朋友,尤其是茶茶大大跟他的貓咪,每回必看,超可愛噠~
有天學魯大常大大寫了「肚子頂到鍵盤了休刊一回」,居然下面還有人留言欸 XD
其實超喜歡你們吐槽我的,覺得哇嗚原來我寫的垃圾話還有人看 XDDDD

反正就擠文章嘛…後來有邦友提出有抄襲的疑慮,我覺得這應該是我的疏失,忘記補上來源了…
或可能那個時候只想擠文章… 已不可考 XDDDD

我會把那篇有疑慮的文章補上連結及疑慮的點

不修改原文的狀況下補在留言處

並且退出 2017 鐵人賽。

未來會變得更加謹慎跟成熟的 !!!!!
感謝一直以來支持的大家,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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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
2
窮嘶發發發
iT邦高手 1 級 ‧ 2017-02-20 15:25:24

我某階段小論文也是寫資安,從專科寫到二技畢業
不同學校都用同一篇,那時候老師也說不是正式的,只要能做出來都行
所以就東抄一段,西抄一段,剪剪貼貼,自己畫點圖,弄出一份幾十頁似是而非的小論文
然後就過關了,所有的段落把參考點全部放上去,老師也沒講話
就這麼給他過去了,看虎虎的照片,感覺很年輕
應該當完學生沒多久吧,所以,蒐集資料忘記記得來源,好像是很多人的通病
其實對大多數的IT人來說,個人認為是還好,只是如果放到正式場合
還是會有點觀感不佳,只能說,下次請小心注意了,或是放上前中後的參考文章
或是寫一點自己的心得,引用的方式,可行性,案例,我想會更好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0 15:39:23 檢舉

因為來源是前輩貼在 LINE 裡面的文字啦…
我也沒有多想,就想說是好用新工具直接貼出來了混篇數這樣,也沒想到是專欄這樣 Q"Q

嗯,不過鐵人賽是很正式的比賽,自己有疏失也就覺得很抱歉這樣…
之後會更加謹慎的!!!!!

也謝謝窮嘶發發發大大的指教 XD
PS.這樣我都不好意思說我寫程式 7-8 年了 XD

3
李大瑋
iT邦好手 1 級 ‧ 2017-02-20 15:29:41

我倒是覺得你很棒

我連參加的勇氣都沒有

至於抄襲部分

下次就寫簡單就好

HAHA

太難的很多都寫過了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0 15:45:07 檢舉

哈哈哈哈哈 才不會呢
前輩也很有很深的資歷 懂很多東西
我的部份幾乎都是寫寫垃圾話而已 Q"Q

李大瑋 iT邦好手 1 級 ‧ 2017-02-20 15:47:28 檢舉

我是騙錢的/images/emoticon/emoticon02.gif

2
CyberSerge
iT邦好手 1 級 ‧ 2017-02-20 22:17:24

加油,下次會寫得更好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3 12:21:48 檢舉

會哦,會加油的,謝謝frankyzyao =v=+

5
隨風奶爸
iT邦好手 1 級 ‧ 2017-02-21 09:18:56
  1. 有參加的勇氣就值得鼓勵
  2. 有承認疏失的勇氣更值得鼓勵
  3. 有繼續面對挫折前進的勇氣就更更值得鼓勵

說實話,能做到以上三點的年輕人不多,或許我的運氣不佳,
所以,我個人認為整體而言,
做錯了一些事,以謙虛反省的心對於原作者,
能夠道歉的就道歉,不可考的就公告一次性道歉,
學到經驗,繼續前進,後面的路還很長!
教學相長本就如斯~百分之百原創的論述太少了~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1 10:11:33 檢舉

謝謝您,倒是很少人這麼正向呢 XDDD
說我衝動的人比認同作業的人還多 XDDD

3
max6886
iT邦新手 3 級 ‧ 2017-02-21 09:24:09

加油~永遠持續保持一顆學習熱情心,努力朝著自己心中的夢想持續前進。
http://ithelp.ithome.com.tw/upload/images/20170221/201030193Afsztnn2w.jpg
圖片來源:TechNet台灣FB粉絲專頁照片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1 09:58:57 檢舉

謝謝您的大圖 XDDDD

0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2 23:25:55

補上回覆連結,後續不再更新及回應囉 :)
http://ithelp.ithome.com.tw/articles/10184516#response-305520

1
海綿寶寶
iT邦大神 1 級 ‧ 2017-02-23 01:09:51

原本我對妳所謂的「自主退賽」是有意見的
但是我認為妳的態度很友善,很大方
所以我就沒有發言

而妳底下寫的這段話
顯示出妳對這次事情的態度
並不是我想的那樣
說實在,我有一點點失望/images/emoticon/emoticon67.gif

其實,原本很期待官方的處理方式的啦 XD
不過,有看到官方在更新公告裡面說明我是"被處份退賽"…
人家明明就是想省事兒,"自主退賽"不想每一篇補資料來源嘛 =3=
然後補上官方的回應擷圖,代表官方回應給我的時候並沒有通知這部份的疑慮…
然後說我"被處份退賽",我也是醉了 XDDDD
看更多先前的回應...收起先前的回應...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3 12:21:13 檢舉

哈哈哈哈哈
我原本不用打算去迎合每個人的期望 =v=+
當然很抱歉的讓您失望了 =v=+

只是官方這樣公告… //而已目前已經更新了 =v=+
但這樣對我來說,"處份退賽"公平嗎…?

雖然我也是新人,可能不懂規矩,但來源出處,我如果在網路上找的新聞,我幾乎也是有附連結、要不也有打上馬賽克,但就我沒有來源的部份,就真的是在通訊軟體貼的,要不就也是很久很久留下筆記或簡報,這部份您可以去看我大部份的內容,我也是有注意出處的…

30 天可能對海綿寶寶或已經有在寫網誌的大大們來說是小蛋糕,但是,我沒有寫過這個,也沒有參加過這種比賽,2017 年我才知道iT邦幫忙,才知道原來有鐵人賽,所以我抱著開心跟挑戰自我擠出 30 天的日誌…

但發生了抄襲疑慮,我很難過,因為我是有注意的,但卻又漏了這個部份,您覺得我在哪裡沒有用心,我也就虛心接受了。

我覺得我努力了,然後也道歉了,就夠了。

處份退賽自主退賽的差別,可能來說,對您來說真的沒什麼。

我卻要對我之前請教過的前輩說一聲抱歉,我在寫這 30 天,因為其實跨出我的工作領域跟專業,所以請教的人真的不少,而現在被說成處份退賽,我難道不能表示一下我的情緒嗎?

而且最扯的是男友平常睡前會說晚安,而鐵人賽的這段時間,變成了「欸你鐵人賽寫了嗎」 =__________="

哈哈哈哈哈
好啦 失望就失望唄
反正官方現在的公告已經改過來了,我也就不多說什麼了 =v=+

處份退賽跟自主退賽的差別,可能來說,對您來說真的沒什麼。


比起無心的抄襲
我更在意的就是這點

以一個鐵人賽觀眾的立場
我打一個比方
如果妳能接受也好
如果不能接受也不必再回應
大家都繼續好好地過日子
不必為了一個小比賽憂愁煩惱
真的沒有必要

假設去年我去參加萬金石馬拉松路跑
因為路況不熟
我跟著別人跑
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抄了一段捷徑
最後拿到了名次和奬勵

然後
這時有別的選手檢舉我違規
主辦單位依規定取消我的成績

試想
1.已經都跑完了,我宣佈「自主退賽」有什麼意義?
2.由於我是無心之過,我就質疑主辦單位「在我跑的時侯不糾正我,等我跑完才說我跑捷徑」嗎?
3.由於我是無心之過,我就質疑其他選手針對我?

最後
還是要鼓勵妳這次鐵人賽的參賽作品
因為已經受到評審的肯定

老話一句
生活中比鐵人賽/iT邦幫忙重要的事情太多了
不必太看重這裡的一切

祝福妳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3 23:38:49 檢舉

不是呢。
我是知道我被糾正出來是不對的…
所以我才退賽的呢 ="=
也沒有去質疑說其他選手的部份啦…

只是針對官方公告我是被"處份退賽"的部份有點不開心而已啦…
自主退賽聽起來好多了吧 =v=+

魯大常 iT邦新手 3 級 ‧ 2017-02-23 23:40:14 檢舉

以這位邦友的比喻來說,
應該比較像辦路跑的單位在官方網站上貼出,
"因海綿寶寶選手涉嫌作弊,故被本單位處份退賽",
(請注意情況條件在以下第2點有說明)
不曉得這位邦友看到這種公告心情如何?
我自己是會很在意啦,士可殺不可辱 XD

再來我也以鐵人賽觀眾兼半路選手的立場來試回答這三個問題。

  1. 宣佈自行退賽是一個個人的行為,有沒有意義請問自己,不退賽又有何意義?
  2. 這裡應該舉例的是,有人質疑你抄捷徑了,官方第一次回答你沒關係,第二次因為又被檢舉,變成有關係了。
    質疑這部份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這裡很明顯是審核單位的暇疵。
  3. 一樣是個人問題,有人會想為什麼只有我有這個錯,有人會想為什麼檢舉人要追著打。
    但也是回到原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考量與情緒,
    有追文章的邦友也都有會看到這些相關人士的解釋,大家都儘量對事不對人,
    有人是為了個人名譽,有人是為了比賽制度,有人是為了社群風氣,
    這樣子我覺得已經很好了。

以上僅針對還有疑問的邦友解釋情況,
最後,如果公告沒有問題,官方也不會修正了,對嗎?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3 23:44:15 檢舉

謝謝魯大常大大 =v=+

針對魯大常大大的部份回應一些我的想法

發生每一個事件
都有「行為事實」和「動機原因」兩個部份
就像每天新聞在報導和名嘴在口水的事件一樣
我認為
「行為事實」是「數位」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動機原因」則是「類比」的,依各人解讀不同而有不同
由於類比的東西很難量化
所以所有的法律和規定
都是只看行為事實的部份
由法官去斟酌動機原因而量刑度
而這部份通常是會所謂「恐龍法官」上新聞的原因

所有的人都選擇自己想看的部份優先看
有人以動機來解釋行為的合理性/罪惡
有人把行為事實擺在前面
在現在的社會環境之下
這兩種做法沒有什麼對錯之分
只是前者會造成口水、筆戰和爭執的結果
然而社會大眾也比較喜歡前者
因為比較有話題可以講
討論到後來
甚至沒人在乎最基本的事實了

我觀察這次虎虎事件
這裡大多數人都是將「動機原因」擺在前面
也就是採取「不知者不罪」的看法
連主辦單位都是這個立場

而我依據自己死板的個性
則是偏向後者的看法
我認為,違規是事實
這點不會因為背後的動機原因而改變
主辦單位就應該取消資格
就這麼簡單
而參賽者根本「不需要」退賽
也「不允許」退賽
因為根本沒這項規則
接著只要一扯到事實以外的東西
每個人各自解讀
就會像這樣,沒完沒了

至於動機原因
是不是有心還是無意之過
是不是新手上路
是不是針對個人
是不是官方作業疏失
我覺得就讓想討論的人去討論
我是不太有興趣多做討論

最後講個我自己的笑話輕鬆一下作為我的結尾
當年我大一時參加比奇堡大學校內英語演講
冠軍將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大專盃英語演講比賽
我拿到全校第五名
這算什麼?
這就是我所謂的「事實」
在這三秒鐘
你可能會認為我英語能力不錯
接下來是笑話的部份
這場比賽只有9個人報名
比賽當天還有2個人沒來
/images/emoticon/emoticon52.gif

虎虎 iT邦研究生 5 級 ‧ 2017-02-24 13:52:02 檢舉

好的,我知道了 XDDDDD

魯大常 iT邦新手 3 級 ‧ 2017-02-25 19:49:35 檢舉

ㄟ,這位邦友你怎麼知道我很大,是個熱情的大年齡新手 XD
有錯的地方就是錯,同意喔!
既然都已經講出個人的想法,那我也在此打住了 :D

已經過了三年
人事已非
最近又有這篇新聞
跟這事件有點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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