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因違反數位中介服務法而被刪除」這一句話常常被用來揶揄近期在討論的數位仲介服務法,數位仲介服務法的爭議在近期吵得沸沸揚揚,該法要求數位仲介服務提供者,包含我們日常生活中離不開的應用程式如:Facebook、Instagram、Line等等,遵循資訊揭露、指定代理人、公告服務使用條款、透明度報告、資料調取、資訊限制令、緊急資訊限制令、登載義務等八項義務。這些數位仲介服務提供者在給予使用者網路上服務的方便性的同時,也同時存取了使用者上傳的資訊與內容,即使這些資訊據稱是用在為了提升使用者體驗上,依然難免會引起個人隱私方面的疑慮。
Web 3.0便是和數位仲介服務提供者完全想法的概念,其核心概念是讓使用者擁有對自己資料的所有權,藉由各項技術如:區塊鏈,來達到資料去中心化管理,解決個人資料被特定公司所掌握的安全與隱私問題。Web 3.0被稱為是下一代的互聯網,前兩代互聯網Web 1.0、Web 2.0都帶給人們生活非常重大的改變,不同的資訊傳遞方式讓人們的生活增加了許多便利性,我們同樣可以期待Web 3.0能為生活帶來怎麼樣的改變,接下來30天將會從Web 3.0的發展、利用到的技術,以及目前有哪些與之相關的服務來進行對Web 3.0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