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 向勞動局提起申訴
2024/8 申訴人參加鐵人賽
2024/8 接受勞動局調查
2024/8月中 被申訴公司接受勞動局調查
2024/11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會議:申訴成立
2024/12 收到審定書公文
成立
🎉是的!!搞了這麼久!!終於有結果!!
從審定書來看,公司會被罰款(2-100萬,但從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來看,這種並未積極處理職場性騷擾的應該只會罰2-10萬而已,對公司來說可以說是不痛不癢。
總之我想跟大家分享審定書內容,以後你們要申訴時蒐集證據也比較有個方向。
前情提要:我自去年入職至今年離職期間,遭到直屬主管的言語性騷擾,離職後向高層反映無果,遂向勞動局提起申訴,申訴內容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因為我申訴的重點是「公司沒有立即處理職場性騷擾」,所以我何時告知公司這個時間點就非常重要,我提交的證據是與高層主管的Line對話紀錄。✅勞動局採納
也因為我證據很完整,被申訴人(前公司)被調查時,也承認今年4月有收到我的申訴。
雇主沒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我在公司內部申訴後我肉眼可見公司採取的行動,如何沒有行動,是不是只有口頭說會嚴厲責罵行為人,以及我認為公司沒有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是因為我離職後還是有受害人出現。
雇主沒有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公司也會提出自己有補救的證據,但因為他們隔很久才開始動作,所以被勞動局認為沒有立即處理。
分別對我還有公司調查後,勞動局會核對雙方說詞,拼湊出資訊:
公司說4月份得知我提起公司內部申訴
我有Line證據是4/XX
我說公司沒有立即處理
公司亦承認4/XX收到我的申訴,沒有想太多
對啦多名女職員自陳遭到性騷擾,叫做我太敏感啦!
接下來就會被公開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但目前還查詢不到前公司,我之後會再更新公司名稱!追蹤我隨時follow
加害者仍在前公司擔任工程師一職,加害者連續性騷擾多名女職員不知悔改,被調查時還矢口否認自己有性騷擾意圖(跑到女職員家門口怎解?),等公司員工又換一批後,他就會捲土重來,繼續性騷擾其他人
我也希望前公司持續收留加害者,雖然他害你們聲敗名裂還罰錢,但守好你的垃圾,不要放出來害人了。
希望這些經驗能給在職場中遭受性騷擾的人一點勇氣,這幾天看到麥當勞店長性侵未成年員工,受害者輕生的事情,實在非常難過,而下面留言還是一堆「為什麼不早點說」、「為什麼不報警」、「怎麼這麼能忍」。
男性被性騷擾、性侵害時,很難向大家啟齒說出自己的受害經驗,大家都能夠理解;但為什麼當女性被性騷性侵沒有馬上說,就會被質疑?
拋出這個質疑受害者的問題給大家反思,如果有人向你傾訴被性騷擾性侵害,也請不要再質疑受害者了。
不關心性侵事件就閉嘴,你可以不抵制但用不著說別人很歡,2024年了還用種族歧視的言論形容跟自己意見相左的人,這種人真的適合擔任教職嗎?
我有看到六角學院院長在周報中分享這個系列
先謝謝你的支持與分享,但我想說,性騷擾門檻不是靠什麼信任的第三方來決定的,性騷擾是當事人的主觀感受;而所謂信任的第三方若沒有性平意識
,也會嚴重打擊受害者,讓受害者陷入更自責的困境。
而很多男性都比較沒有性平意識,不要說男生了,很多女生也沒有
如果真的要抒發、想詢問,你們不如找我或是其他NGO機構諮詢。
也有人被性騷後跟男友訴苦,男友也覺得不過是開開黃腔沒什麼大不了的,不要太計較
很開心得到評審認可拿到佛心分享佳作🎉希望能稍微改變一下台灣的職場環境,不只是性騷擾性侵害,還有台達電最近爆出的職場霸凌,都需要更加關注;霸凌者不要以為自己偷偷摸摸不會被發現,被霸凌者也請一定要與身邊的好友說,不要悶在心裡!
性侵害議題我比較沒有多著墨,但性侵害法律追溯是30年,請先著重於自己的身心健康,向上述的NGO團體做更專業的諮詢!
職權性侵害真的可惡至極!
以上供大家參考!
如果這個系列對你有所幫助,歡迎斗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