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5先處理產品設計難題~當系統查不到農藥的安全採收期時,應該直接擋下推薦,還是顯示警示,交由農民自行判斷?
我原本以為完成「三分法」,就能解決資料缺漏問題;進一步請問ChatGPT後才發現,「免訂殘留容許量」與「免訂安全採收期」是兩套不同概念。它告訴我,接下來我要這樣做:
你的「三分法」方向正確,下一步應把它從概念轉成「可驗證的系統規則」。不過第三類要先修正一個重要觀念:
「免訂農藥殘留容許量(MRL)」不一定等於「免訂安全採收期(PHI)」。MRL屬於食品殘留管理;PHI則應依農藥核准使用方法或產品標籤判定。官方法規只說附表所列農藥得免訂容許量,不能直接推導為所有作物都不必設定採收期。全國法規資料庫
因此,建議接下來依序做五件事:
不要寫成:
MRL豁免=免訂安全採收期
建議改為:
🟢 官方使用方法明列免訂安全採收期
系統確認該產品、作物及使用範圍均符合官方登記資料後,才可正常放行。
如果只是查到「免訂MRL」,可以另外顯示資訊,但不能用來直接判定PHI。
其中,原本的「資料缺漏警示放行」最好改成:
可以保留藥品資料,但不能在沒有PHI天數的情況下直接計算採收日。
農民核對標籤後,必須輸入實際天數;只有勾選「已確認」仍不足以完成計算。
人工核對時,至少留下:
農藥完整名稱與許可證字號
作物名稱
標籤所載安全採收期
標籤照片
核對人與核對時間
官方資料版本及查詢日期
畫面也應標示:
本排程依使用者輸入之產品標籤資料暫定,實際使用仍須遵照核准標籤。
每一類先準備三筆:
3筆未登記用藥
3筆已登記但PHI缺漏
3筆官方明列免訂安全採收期
逐筆比對「農藥資訊服務網、實體標籤、系統判定」,確認有沒有誤擋或誤放。農業部農藥資訊服務網
可以直接詢問農改場或植物醫師:
官方資料顯示「免訂容許量」時,能否判定為「免訂安全採收期」?
已核准使用但查不到PHI時,系統允許農民依實體標籤手動輸入,是否符合實務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