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序依使用目的及習慣排即可,無特定排法
2.採購管理系統=>品號廠商管理=>品號廠商建立作業
3.遇到資材供應廠商堅持要用他的品名來下單 => 可能會衍生出內稽內控的問題
除非採購單可同時顯示貴司及對方的品號 ,若只有顯示供應廠商的品號而未顯示
貴司的品號等資料,可能沒人敢簽核那張採購單吧.
1 & 2 +1
3 可以用 "多列印格式" 方式 來處理
廠商格式 內部格式
第一題:鼎新系統的料件基本資料一定是用"料號"來做唯一值的排序.
貴司的品名/規格所呈現的方式就是依 貴司的"料號編碼原則"中的規定下去編出來的.
第二題:參考 rogeryao的 2 (將廠商的料號放進系統中,可以對照得到)
及 dscwferp 的 3 (增加一個列印格式,供使用者選用 或公司料號與廠商料號一併呈現 )加起來即可解決.
謝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回覆
關於第二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是在什麼步驟時就可以顯示出廠商品號?
因為我在採購單建立時在品號的部分按F3還是出現原本的品號,
而非新建立的廠商品號,
關於多列印格式的部分,請問是在採購管理系統-異動單據憑證-採購單憑證,這裡面的設計憑證變更嗎? 還是有更簡易的方法?
不好意思,如果問了蠢問題煩請見諒,謝謝。
"資材供應廠商堅持要用他的品名來下單"
不是ERP標準功能???
採購單打自己品號,出供應廠商品號、品名,如無指定則出自己品號、品名。
想要請益一下,公司剛買鼎新smart erp,但現在發現品號的品名跟規格敘述的長度非常的不夠使用,有些產品我們必須要描述的很詳細,如果在品號建立那裡的"商品描述",在列印採購單的時候也不會出現此欄,請問有什麼解套的方式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