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程度,我覺得有搞笑到也不賴……也算是寫實了,確實公司的競爭就是這樣。
讚!!!
確實,至少「認真」不會是個錯的態度。
侯佩岑式的回答?應該是? 「如果你是侯佩岑一般的長相就先救你,否則就先救媽媽?」
判決書出現咖啡女王+1
居然沒人回應!!! 大家真是不捧場!!!咖啡女王說話敢不應!!!!!!!!!!!! 沒事,我來亂的……
阿,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Wireless HD成為主流……
我覺得黑道大哥是擺著子彈和1000萬跟女王說: 「改不改?」 女王說: 「問題是我沒辦法改啊!?」 然後女王就被埋到洞裡面了…… ……………………………………...
前公司做ERP,就有類型的情形。 「上頭」要推,要做,做出來底下的user能不能用,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否讓「上頭」寫進書裡,當作戰功誇耀。 結果呢? 不知道,...
雖是廢話卻是難以反駁。 寫得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