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過(怎麼我看過這麼多笑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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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物件的好習慣,就是在不需要他的時候,就將他 Release 出來" 因為我比較懶 所以我覺得這應該是程式語言自己要處理的 而不是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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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一點,不知道您覺得成不成立 相對起來 接案比較容易,結案比較難(有時還結不了案) 接顧問比較困難,但保證結案收錢 另外請教兩點,您提到 「要我去以接案子的方...
我沒去注意命名,但我最在意一致性 舉一個經典命名練習:訂購單號碼 從最長的PurchaseOrderNumber 到最短的PONo 中間看你是要Purchase...
如果改成 「我是在公司裡負責上"補釘"(patch)的」 也不錯 ^_^
真的好抽象 @_@
我不認識你 但是我謝謝你
.... 現在比較常聽到 Work SMART, not work H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