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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管理和一般的管理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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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常常問我「專案管理到底和一般的管理有何不同?」
我的回答通常是「專案管理是一種把對的事做好的正確管理」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right management to do the right things right.)
具體來說
當一個公司草創時(小企業)它需要只是「企業管理」
其公司治理手法通常是透過「產、銷、人、發、財」建立標準作業程序(SOP)
讓知識工作者(Knowledge Workers)把事情做好(Do the things right)

等到企業逐漸擴大到有一定規模時,管理階層便需要透過「策略管理」
做對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

問題是管理階層的這些策略並無法順暢地轉化成知識工作者的標準作業程序
這時候就非常需要「專案管理」來溝通和整合這兩個階層的關係人(Stakeholders)的期望

專案管理手法通常是透過起案、規劃、執行、監控、結案一步步將策略(做對的事)轉化成標準作業程序(把事情做好)

所以我說「專案管理是一種把對的事做好的正確管理
也可以說「專案管理是一種讓管理透明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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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zpro
iT邦大師 1 級 ‧ 2011-01-29 00:46:21

frankmclin提到:
Do the things right

Do the things right一直翻譯為"把事情做好", 我總覺得怪怪的. 因為"好"隱喻是"對", 有做對的意思, 這一句真正的意思是"按部就班地做事"(因為right是do的副詞), 有可能把事情做錯, 做不好, 只是把該做的事情做完, 另外也不管事情本身的好壞, 因此, 管理學上才會告誡說要做對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 強調的是要先判斷"正確的事情", 然後去做, 至於做不做得到是另外的問題. 所以呢, 和公司大小沒有關係, 最重要的是判斷什麼是對的, 如果一開始就錯, 就是Do the wrong things, 就算do the wrong things right, 恐怕損失大了.

專案管理的第一要務是artifacts(專案計畫要產生的標的事物), 也就是目標管理, 至於"把對的事做好的正確管理"或"讓管理透明化的管理"其實都應該只是管理的方法而已, 和artifacts並無直接關聯. 按部就班做完事情和管理是否透明不是重點, 重點是要全力達成標的事物. 有很多專案管理軟體會成為"殺人級"的軟體可能就是一直要求要do the things right吧, 導致專案成員投入大量的資源到do the things right中卻忽略了artifacts. 或可借荀子的"役物"和"不役予物"來看這些專案管理軟體.

管理當然要到位(例如使用不會讓人想起孟子的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專案管理軟體), 但是沒有達成artifacts, 專案就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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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mclin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11-01-30 22:31:03

bizpro提到:
專案管理的第一要務是artifacts(專案計畫要產生的標的事物), 也就是目標管理

很新鮮的說法!!!
請問大大的意思是

  1. 是說專案管理就是目標管理?
  2. 還是說專案管理的第一要務就是目標管理?

若改為專案的第一要務是artifacts會較好理解。

為了避免爭議,
首先先定義何謂專案,
專案有兩個特性:

  1. 是一個臨時性的任務(有一定的開始日,一定的結束日)
  2. 為了獨特的目標去完成獨特的結果
    我想大大所指的artifacts應該就是專案的第二個特性。

另外Do the things right是治標,講求的是效率, do the things right是治本,講求的是效能,唯有效能加效率,才能雙效合一,達成專案真正效果。

專案管理就是透過起案、規劃、執行、監控、結案(PDCA),一步步按專案獨特的目標去完成獨特的結果,正是把策略(目標/做對的事/策略管理)轉化成標準作業程序(結果/把事情做好/企業管理)的有效管理,這也是專案管理能夠整合企業管理和策略管理的重要優勢。

最後,專案管理非常重視溝通,透過專案管理計畫和專案績效資訊,讓所有關係人都能夠在正確的時間獲得正確的資訊,因此是能讓管理透明化的管理。

可借荀子的"役物"和"不役予物"來看這些專案管理軟體!講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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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zpro iT邦大師 1 級 ‧ 2011-01-30 23:13:13 檢舉

frankmclin提到:
專案有兩個特性:

  1. 是一個臨時性的任務(有一定的開始日,一定的結束日)
  2. 為了獨特的目標去完成獨特的結果
    我想大大所指的artifacts應該就是專案的第二個特性。

專案如同合約, 有兩造雙方, 有標的物, 有日期, 其他的只是細節. 專案的兩造雙方的一方就是專案的團隊, 為了另一造(委託人)在設定的日期達成標的事物(artifacts). 不論用任何方法或任何管理技巧, 專案和合約的唯一目的就是artifacts, 沒有artifacts, 專案就毫無意義. 因此, 您說的這兩項都是一個專案(合約)的必要條件.

當兵時, 任務編組是專案, 但是資訊是不對稱的, 沒有透明管理的必要. 我的軟體專案, 會有外包, 我也不會透明管理, 企業執行新科技發展, 會考量技術與商業機密, 並不會做透明管理. 當然, 有些專案, 會應為透明管理而得益, 但是, 透明管理只是專案管理的一種, 不是唯一的一種. 以前學管理時, 老師總是說, 不論你如何管理, 為股東增利是硬道理, 聽起來好像"不管黑貓白貓, 會抓老鼠的是好貓," 對吧? 再借荀子的話, 役物而不役於物是我對專案管理的詮釋, 專注在日期內完成artifacts.

您說的起案、規劃、執行、監控、結案是什麼我不是很能理解, 因為括號中的PDCA應該是品質管理的循環: Plan-Do-Check-Action, 如果用在專案中, 也可以是對專案中的工作(task)的品質管理, 這是戰術層次的技巧啊, 專案中的工作(tasks)執行的目的是為了在有限的資源(時間, 人員, 設備, 資金等)中完成artifacts.

很高興您也認同荀子.

frankmclin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11-01-31 00:33:03 檢舉

專案一直做不好最大的問題就在於資訊不對稱,
管理階層的策略(也是專案)無法讓知識工作者了解執行正是因為資訊不對稱
資訊不對稱也造成管理的不透明

專案可以是採購合約,需要買賣雙方合作完成,
專案委託者(發起人)為買方(甲方),
專案的執行團隊為買方(乙方),
許多人做生意喜歡利用資訊不對稱來獲利
專案的執行卻不能來這一套

買賣雙方都要有專案經理人來負責專案管理
唯有雙方不斷地溝通才有辦法消彌資訊不對稱
管理透明化才能整合各知識領域為一
artifacts只是專案管理的成果(產品)
如何產生artifacts才是專案管理的核心流程

bizpro iT邦大師 1 級 ‧ 2011-01-31 10:26:20 檢舉

frankmclin提到:
artifacts只是專案管理的成果(產品)

我了解很多人學專案管理, 學了很多"管理", 在商業管理課程的領域裏, 專案管理是眾多管理課中的一門課, 管理方式可以變, 可以因時因地音事音物因人制宜, 但是專案的唯一目的是"artifacts", 沒有結果, 沒有結案.

bizpro iT邦大師 1 級 ‧ 2011-01-31 10:27:18 檢舉

bizpro提到:
因時因地音事音物因人制宜

改為"因時因地因事因物因人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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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mclin
iT邦研究生 4 級 ‧ 2011-01-30 22:33:56

frankmclin提到:
另外Do the things right是治標,講求的是效率, do the things right是治本,講求的是效能,唯有效能加效率,才能雙效合一,達成專案真正效果。

修正筆誤
另外Do the things right只是治標,講求的是效率, do the right things才是治本,講求的是效能,唯有效能加效率,才能雙效合一,達成專案真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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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two
iT邦新手 5 級 ‧ 2011-01-31 00:05:17

bizpro提到:
您說的起案、規劃、執行、監控、結案是什麼我不是很能理解, 因為括號中的PDCA應該是品質管理的循環: Plan-Do-Check-Action

PDCA循環(Plan-Do-Check-Act Cycle)或稱戴明環,該循環最早是由舒華特博士(Walter A. Shewhart)在1920年代提出,之後在1980年代由戴明博士(W. Edwards Deming)發展為PDCA循環而逐漸受世人重視。最先它是被用在品管圈的活動,它反映了品質管理活動的規律。

專案管理包含起案(I)、規劃(P)、執行(E)、監控(M)、結案(C)等五大流程群組,其中的P/E/M正是借用戴明環,說明如下:

規劃(P) = P(Plan,規劃)
執行(E) = D(Do,執行)
監控(M) = C(Check,查核)與A(Act,行動)

重要的是「專案管理」是一個逐步詳盡/逐步完善的工作(Progrssive elaboration)
起案(I)之後經過反覆且漸進(Iterative and Incremental)的品質改善,直到目標達成,才能結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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