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備標、還是在執行專案,「RFP」(Request For Proposal)是除了合約之外最重要的文件。
每次在規劃功能或需求分析時,總是很認真的逐一每條看的很仔細。
但大家都知道,RFP的功能範圍,總是寫的很模擬兩可,能意彙的、能想像的、能誤會的,最好都包括在執行範圍內。
因此,在RFP範圍這麼大且都要做,時程又這麼短的強大壓力下,因此猜中客戶心中的「優先順序」,那對執行專案的人是件很開心的事。
但這種標準答案,總是要一直去感測、猜測客戶的想法,還不見得會有個影子.....
在敏捷的運作過程,待需求切割完成後、標註複雜度後,由甲方去排需求的「優先順序」,直接讓兩方在討論中確認優先及比重,並且站在同一條船上,為了相同目標能努力是件很開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