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事情要成為專業,才能做喜歡的事情。」
這是我昨天跟朋友聊天時,聽到最不合理,但卻又像現代的規則的話。
(如果成為專業才能理所當然做喜歡的事情,那成為專業也不是需要很多練習嗎?)
我常常覺得被時代追得七暈八素。
一下需要表達,一下需要寫作,一下子需要PPT,接著又被說短影片是未來趨勢。
要的技能很多,那他們有沒有共同的本質,那個我們不用瘋狂追逐變化的核心?
從《文案的基本修養中》講到的是可靠的老觀點:
如何看見對方的需求,用自己的思想找到方法,接著不斷嘗試與練習跟修正。
古希臘在面臨打仗時,有兩個偉大的演說家出來演講,希望大家能為國家起身而戰。
第一個偉大的講者說完,下面的人拍手叫好。
第二位偉大的講者說完,下面的人沒有拍手。
他們是離開廣場,直接前往戰場。
兩者的差異「在於促成行為改變」,而這正是個人抒發跟行動文案的根本差異。
表達是觀點的切換,一種平常到非常,或非常到非日常的。
觀點轉換需要一套合身的故事跟立場。
身處故事跟立場中,自然會演出相應劇情。
這也是一系列的線索,如何從受眾思維出發,轉換觀點,自然觸發行動。
如同在《一代宗師》中的那句:「見人,見天地,見眾生」。
三個層次,看見了一個人的故事,看見環境的可能性,再看見大家如何身處於這個故事之中。
那當然,當中也有許多好的方法,例如延著線索發想創意,用亂數去激發碰撞等等。
那些就待我們下一次再好好挖掘分享。
「該說的觀點早已不斷被訴說,有些人用上了成為自己的故事。
有些人錯過,故事還在等著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