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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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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e AI

跟 Claude Code 協作的摩擦,都是沒講清楚的規則系列 第 25 篇

Day 25:定規則——完成前要交出一份可被檢查的證據,不是一句「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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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把 Day 24 的追問,變成一開始就講好的規則

Day 24 靠事後追問,才把殘留揪出來。今天要做的,是把這個追問提前——不等到被要求,一開始就把「完成」的宣告,換成附帶證據的宣告。

今日目標

  • 認識「證據優先」規則的具體做法
  • 看一組「宣稱式完成 vs 證據式完成」的對照
  • 理解這條規則怎麼直接對應 Day 22、23 分析的根因

❌ vs ✅:宣稱式完成 vs 證據式完成

❌ 反例:只給結論

替換工作已經完成。

✅ 正例:結論附帶可以被檢查的證據

替換工作已經完成。
驗證方式:對整個專案執行一次全範圍搜尋(附上搜尋指令),
結果:0 筆殘留(附上搜尋輸出)。

這條規則直接對應的根因

Day 22 講過,「完成」的落差在於「做過動作」被誤當成「證明涵蓋所有範圍」;Day 23 講過,這個落差的根源是完成標準只存在腦中、沒有外顯。「證據優先」這條規則同時處理了這兩個根因:要求附上證據,逼著執行者必須先把「怎麼驗證」這件事想清楚(呼應 Day 23),而附上的證據本身就是「涵蓋所有範圍」的具體展現(呼應 Day 22)。

這條規則的成本,比事後追問低

值得對照的是:Day 24 那次追問,是在宣告完成之後才發生的,等於多花了一輪往返才發現問題;如果一開始就要求附帶證據,這個檢查會在宣告完成的同一時間就完成,不需要等到接收方主動起疑心才觸發驗證。這條規則把「驗證」從一個可能發生、也可能被跳過的動作,變成完成宣告的必要組成部分。

這條規則不是要求證明「絕對零缺陷」

值得澄清的是,證據優先不代表要求證明「絕對沒有任何問題」——這在多數情境下做不到,也不現實。這條規則要求的是:證據要涵蓋「原本宣稱的範圍」,讓接收方可以自己核對這個範圍有沒有被真正驗證過,而不是要求窮盡所有可能性。

今日思考題

如果你手上正在進行的某件工作要求「完成前附上證據」,你會怎麼設計這份證據,才能讓接收方一眼看出涵蓋了哪些範圍?

今日重點回顧

  • 「證據優先」規則把 Day 24 的事後追問,提前變成完成宣告的必要組成部分
  • 這條規則同時處理 Day 22、23 兩個根因:逼著先想清楚怎麼驗證、證據本身展現涵蓋範圍
  • 證據優先不是要求證明絕對零缺陷,是要求證據涵蓋原本宣稱的範圍

明日預告

明天講另一條規則:把環境限制寫成明確的檢查項,不是心裡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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