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言語性騷擾之外,性騷擾還有一種是肢體性騷擾,舉凡不適當的觸碰、撫摸、擁抱、親吻,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都算是性騷擾。
被肢體性騷擾的當下會不舒服,懷疑對方是不是不小心的,是不是有誤會;
遭受性騷擾的當下,人也可能會呈現僵硬狀態,或是笑著討好行為人,事後受害者可能會質疑自己當時為何不直接逃開,為何不直接扇他兩巴掌,為什麼要僵硬傻笑。
以上都是生物本能,就像動物遇到危險狀態時,可能會裝死,可能會討好對方好逃離當下處境,人類也是一樣的,所以有這些行為都很常見,請不要責怪自己,也請不要去質疑受害者。
請謹記性騷擾是主觀感受,只要自己有任何不舒服,都算是性騷擾。
當下雖然很慌張,但冷靜下來後,記得將剛剛發生的事情,寫好人事時地物傳送給行為人,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對方的回應可做為日後的證據。
沒有監視器或是目擊證人的情況下,也可以在事後傳訊息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紀錄自己受到性騷擾時的人事時地物,還有自己的心情,未來也可以當成間接證據。
肢體性騷擾跟言語性騷擾不同的地方在於,肢體性騷擾會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中的強制觸摸罪,而這屬於告訴乃論,受害人在事件發生後六個月內,需到犯罪地的轄區分局或是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如果超過六個月沒有提告則會喪失告訴權。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是肢體性騷擾,可以在六個月內提告,逾期就不行了。
除此之外,無論是肢體性騷擾或是言語性騷擾,都可以向雇主提出內部申訴,也可以向地方勞動局提起申訴。
我會在第八天告訴大家要怎麼申訴。
不幸中的大幸是我沒有遭遇到肢體性騷擾,但在蒐集科技女性性騷擾故事時,發現無塵室環境、高資安規格環境,不能攜帶手機入內的工作場所,非常容易遭到肢體性騷擾,而且甚至是不認識的人偷摸自己好幾把,完全無法防範。
當事人(女)經歷過的公司都是如此,向上申訴全被壓掉,已經心灰意冷;看來我們也不用對大科技廠有什麼不切實際的幻想,不能錄音錄影的環境更讓這些加害者為所欲為,真是令人作嘔。
最後我建議他蒐集「向上申訴被壓掉」的證據,向勞動局提起申訴,至於他有沒有真的做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