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公司會突然發神經訂定新的規則要員工遵守,這些突然新增的規則我有一定要遵守嗎?
「忘記打卡扣3000」⇒ 沒打卡並不等於沒上班,只要能夠提出上班證據(eg. 監視器等)就不是曠職。
要使員工乖乖打卡,可以用「一個月只能補打卡一次」、「沒有全勤獎金」來規範,並不能這樣亂喊價扣薪水!
工作規則中的懲罰規則也不能跟解雇、扣薪有關,更不能有賠償性罰款。
我的經驗:當初是主管要求要把「卡」送到他的辦公室(不在我們工作地),沒送卡就扣3000,遭到我錄音後,就再也不敢提這件事情囉!
當然這個的前提是規定具有合理性,例如外場服務生需著制服,資安高的場所需關閉手機交付保管,保密及競業條款等,這些在就職前都應該要先講好,並且寫在勞動契約中。
公司若要修改工作契約,需經過主管機關的報備,並且如果這個規則不利於勞工的話,也不成立!
我的經驗:公司突然要求每週五必須穿著制服,內勤工程師而已為什麼要穿制服?並且制服難看、材質也很差。
其實職場性騷擾系列寫完了我就不想寫了,但畢竟鐵人賽有30天,為了讓這系列發揚光大,爭取完賽版位,我再努力ㄍㄧㄥ看看能不能寫滿30天吧!
我確實對過去三個職場怨氣很高,如今到了新的職場,那天我們一群人去家樂福超市買中元節要用的零食,我竟然感動得哭了出來,明確的工作內容,不隨便罵人的主管,沒有職場性騷擾,同事都很好相處,公司每天請人打掃,乾淨衛生,沒有莫名其妙的規定...這樣的天堂終於讓我遇到了...
雖然現在過得很開心,但對於前公司包庇性騷擾事件一事目前仍在進行,前公司的主管們時不時還會私訊我,跟我匯報說性騷擾調查的始末等等,唉...你們早一點調查不就沒事了,為什麼包庇他?為什麼要惹我呢?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呀。
你說的天堂公司才是該有的正常情況!
看了前幾篇,覺得真的好噁心、好討厭!
謝謝你分享出來。
謝謝你的鼓勵!希望寫在IT鐵人賽能讓更多科技女性看到!!
保密跟競業條款 是不是公司沒出錢補償你的損失就不用遵守
查了一下就算合約有註明, 只要公司不補償你的損失該條約也是無效的樣子
看起來是的:雇主沒付補償金,我簽的離職競業禁止協議還有效嗎?
沒有補償金充其量只是恐嚇
謝謝你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