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8 · W4 · 無障礙線 · 難度 ★★☆☆☆
本系列由 AI 協作撰寫。 內容、技術判斷、程式碼由 light-design 數位顧問團隊與 Claude 共同產出,最終由作者驗證後 publish。完整協作模式與把關方式見 Day 01。
Day 02 講過第一輪 9 條的根因,七條規則檔早就存在,只是給了綠燈。今天把鏡頭拉遠,講完整的 26 天:4 月 30 日送件,中間被打回三次,5 月 26 日核發。三輪意見,工具都在收到當天先動,網站永遠是第二個改的。
一句話主軸:工具 0 fail 不等於審查 0 意見,中間的落差不是恥辱,是一份可以照著改的清單。
先把全程攤開:
5/12 收第一輪 9 條 → 同日發 0.4.0~0.4.3 → 改站 8 天 → 5/20 回函
5/21 收第二輪 2 條 → 同日發 0.4.4 → 改站 1 天 → 5/22 回函
5/25 收第三輪 1 條 → 同日發 0.4.5 → 同日改站 → 同日回函
5/26 核發 AAA 標章(代碼 20260430012703)

三輪的節奏一樣:意見進來,工具當天先動,網站接著改。改站花的時間逐輪變短,8 天、1 天、當天。
原本以為第一輪把 9 條全修完,這件事就結束了。才發現送出去的每一輪回函,換回來的不是「通過」或「不通過」兩種答案,是新的一批意見;直到第三輪只剩 1 條,才真的看到終點。
Day 02 已經拆過根因分類,這裡只接續時間軸。5 月 12 日收到 9 條意見那天,工具連發 0.4.0、0.4.1、0.4.2、0.4.3 四個版本,不是一次補完,是修一個發現另一個:焦點探針模擬了開選單,但 getComputedStyle 第二個參數傳了一個不存在的偽類別;改對之後,換成單頁掃描指令沒把深色模式旗標接到探針層。改到 0.4.3 那一版,9 條裡工具重新掃得到 6 條。花 8 天把 9 條全部改完網站,5 月 20 日回函。
5 月 21 日收到第二輪,通知寫的是限期 45 天內改善,不是重新排隊送件,改完直接回函即可。這一輪只剩 2 條,但比第一輪難拆。
第一條是焦點可見(CS2240700E):跳到主要內容的定位點,審查意見說看不出跳到哪。工具那時的判定只查有沒有 outline,是否存在,不查明不明顯。網站確實有框線,只是不夠醒目,這是規則寬鬆的問題,不是規則錯的問題。網站端的修法很直接:主要內容區加上 tabindex="-1",取得焦點時套一圈更粗、對比更高的外框,肉眼一眼能看到。這個修法被接受了,第三輪意見裡沒有再提這一條。但工具的判定邏輯原地沒動,這條 0.4.4 沒有補上,量化到「框線對比夠不夠」要等到昨天發布的 0.6.0,那條規則叫 CS3241300E(Day 27 提過)。同一條意見,網站先動,工具晚了將近四個月,這正是標題的例外,寫出來比省略掉誠實。
這四個月不是空白。6 月 18 日工具發 0.5.0,一次新增 13 條規則,對齊 MODA 年底(11 月 30 日)就要生效的新規範,規則總數 133 → 146(Day 22 有整篇)。力氣先給了那一波,CS2240700E 的量化沒排上,一直放到這次系列寫作才補。今天如果重新掃描,可能會抓到新的 fail,那是規則新增後才問得到的問題(Day 22 那 33 個就是這樣來的),不是網站退步,也不是不符合送驗當時的規範。標章本身不受影響,這張是舊規範核發的,效期照舊三年。
第二條掛在「多種方式」(GN1240500E)名下,意見裡寫了三件事:提供導覽方式、提供快捷鍵、提供 Firefox 的操作說明。前一件工具早就判定通過,網站有主選單也有導覽頁,WCAG 對「多種方式」的判準本來就是任選其二即達標。後兩件要求快捷鍵跟瀏覽器層級的操作說明,工具當時完全沒有對應的檢查項。意見引用的成功準則,跟真正要求的內容,是兩件不同的事,同一條意見裡混了國際準則跟在地規範,這是送審這類流程常有的狀況,中性看待即可。
工具當天補了兩件事:一條新規則檢查快捷鍵跟對應的錨點是否有效,一條檢查導覽頁有沒有列出快捷鍵表跟瀏覽器操作說明;另外修了爬蟲,讓它會主動探測導覽頁這種不在 sitemap.xml 裡、但確實存在的頁面。原因很簡單,sitemap.xml 是給搜尋引擎看的內容清單,導覽頁是給人看的網站地圖,兩者剛好互不列對方。網站那邊,主選單觸發鈕跟主要內容區各配一組快捷鍵,導覽頁補上對照表跟三種瀏覽器的按法。發布 0.4.4,隔天改完網站、送回函。這一輪,工具補上了兩條裡的一條。
想過申訴,工具判斷「多種方式」通過的邏輯站得住腳。沒有申訴:改站一天能做完,申訴要多等一兩週,而且不一定申訴得下來,時間才是真正稀缺的資源。
5 月 25 日只剩 1 條。快捷鍵按下去,螢幕報讀唸出來的文字,跟導覽頁寫的說明不一樣。三組快捷鍵裡,開選單那組唸出來的字比導覽頁的說明短了一截,跳到主要內容那組元件上完全沒有可唸的文字,搜尋那組兩邊用詞不同。元件上的標籤跟導覽頁的說明各自合理,只是沒人對過兩邊是不是同一句話。
這條當天就補了:規則多讀一步,把導覽頁的對照表跟頁面上快捷鍵元件的可存取名稱抓出來,逐字比對,不一致直接判定不通過,而不是列成待人工複查的項目,因為意見講得很明確,「需要相同」不是「建議相同」。同一天發 0.4.5、改網站、送回函。5 月 26 日,核發。
這條最值得記的不是修法本身,是它多小。 三個輔助函式,不到一天,但以後任何用這個工具的人,寫元件時再也不用自己記得回頭跟導覽頁對一次文字,都不會再犯同一個錯。
規費 0,沒有請無障礙顧問,自己動手加上工具輔助。26 天裡真正花在動手上的大約 10 天,第一輪改站 8 天、第二三輪改站加起來 2 天;剩下約 16 天是等審查意見回來的時間,這段等的時候連要改什麼都不知道,Day 02 已經講過那種空等。真正付出的成本,是每次回函前那幾天,一邊拆解工具為什麼沒看到、一邊補規則。
如果你也要送這一類的檢測:送件前先拿工具自己掃一遍,能先擋掉的意見就不用等一輪;每一輪回函把改了什麼寫清楚,減少來回;意見文字進來先拆成兩層,它引的是哪一條準則、它實際要求的內容是不是真的來自那一條,兩者不一定是同一件事。改善期限內的意見不用重新排隊,照著清單改完直接回函,比爭論意見合不合理省下的時間更多。

每一輪先付出的都是工具的修改,抓得到的比例逐輪墊高,但從沒有哪一輪是全補上,這條線沒有終點,只有下一輪。
Day 01 答應的四樣東西裡,AAA 標章是這一樣。今天收的不是「拿到了」三個字,是拿到之前那三輪、每輪都先改工具再改網站的紀律,以及那條沒補上的例外一起收進來,不挑好看的講。
CS3241300E。明天 Day 29:工具說「我不知道」的時候,你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