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原本的標題是 What Do You Do When Someone “Steals” Your Amazing Idea?,後來文章最後結論在我們不必對於有人跟我們有同樣的想法過於情緒化的反應,但我認為這篇文章最有價值的部分在於,它指出想法不止不稀有,想法是有其普遍性的,所以我只翻譯了文章的前三分之二,後半段有點扯遠了,這篇文章是怎麼論敘的大家就好好細細品嚐吧。
節錄一段這篇文章的一段文字,實在是美的不知道要怎麼形容:
“When the time is ripe for certain things,” the mathematician Farkas Bolyai said, “these things appear in different places in the manner of violets coming to light in early spring.”
標題寫著「你看過這個嗎?」這個訊息是我的編輯 Jen 送過來的「Nir,我看這個故事的標題我以為這是你寫的,但竟然不是!」,她說「這非常奇怪」,我馬上把她傳過來的連結點開來。
這太奇怪了!一篇在紐約時報上的文章,由 Christopher Mele 所寫,詭異的跟我寫的文章非常相似,只是我還沒有發表。
我第一個想法是我不小心把我的草稿的連結 tweet 出去或是不小心把文章發表出去了。這就好像有人駭進我的電腦或是讀取我的心智一樣。Mele 的文章用跟我一樣的例子,引用一樣的研究,甚至連結到一樣的來源。我實在太驚訝了,我寄信給 Mele (雖然我以前從來沒有跟他聯絡過),問他是不是不知道怎麼的讀到我的草稿。
同時我趕快把我寫的東西發表出去,認為這樣起碼可以證明在 Mele 的文章出來前我的文章就寫得不錯,不久 Mele 就回信說他從來沒看過我的作品。
當然他沒有。再回過頭來想,我覺得我滿蠢的,我要向誰證明什麼?誰真的在乎?
我變得很情緒化,害怕某人會複製我的想法,讓我變得很偏執,我陷入了一個認知的陷阱裡。
人們傾向認為點子是很稀有的東西,像寶石一樣需要被收集且保存的。但事實上,有創造性的工作的本質,不管事合作的發明、學術研究、藝術傑作都告訴我們相反的事情:如果有個不錯的想法跑進你的腦袋裡,通常這也在別人的腦袋裡。
我住的地方,矽谷,有一個很明確的線索可以知道這個人是不是新手:他們要我保守他們的秘密點子。有些企業家要我簽一份保密協議書,這很清楚的顯示他們到這裡不久、沒什麼經驗,很少投資者簽保密協議,因為好點子都會在差不多的時間點由不同的人想到。
這叫做「multiple discovery 理論」,跟「heroic theory of invention」相反,它假設發明通常都是由多個人發現的,而不是某個孤獨的「天才」。歷史中散落了許多例子:微分的公式、維他命A、電話、燈泡、噴射引擎還有原子彈。
「當一個東西出現的時間點已經成熟了」數學家 Farkas Bolyai 說「這些東西出現就像早春會出現的紫羅蘭一樣」(“these things appear in different places in the manner of violets coming to light in early spring.”)
從很多方面來看,發現都是無可避免的(inevitable),因為發明始於一個當時的環境並透過一個深思熟慮的腦袋想出來。就像 Kevin Kelly 在他書裡說的「全世界各項科技的進程都遵循著顯著相似的順序,有了打火石開始可以控制火,接著是砍刀、球型武器...。這個順序相當一致,火接著是刀尖,刀尖接著是人類的葬禮,拱形建築比焊接技術早。」深掘其中,你一定會發現前一代的技術都為後來的發明奠下基礎。
在這樣一個會不可避免同時發明相同東西的世界裡,大部分的時候實在沒有道理要保守秘密。事實上,把一個想法藏在心中會有不可預見的成本。比如說,不常常分享你的觀察(insights)通常表示你失去了很多回饋。大部分我聽過不好的創業想法不是因為他們的想法受被偷走的威脅,是因為創辦人不知道他不知道什麼。
分享想法代表其他人可以指出你的盲點,更進一步,高估想法會讓我們執著於它,導致我們對於新的、相反的證據可能可以指引我們往新的方向更難接受。最後,執著於想法使我們看不見真正重要的事,是要做對點子有用的事!點子很簡單,執行很難。
原文:What Do You Do When Someone “Steals” Your Amazing Id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