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 最吸引我的 是它靈活的反應「使用者」和 「解決方式」的機制,無關軟體,它本身的 philosophy 就很迷人。
以下是覺得 Scrum 很棒,絕對不能只有我知道的 7 個理由:
- 從小處著手,確確實實的追蹤全部需求和所對應的 Solution
- 提供讓團隊裡的所有人坦誠相見的活動像是 Sprint planning, Pocker game, Sprint Retro, Sprint review...個人覺得把話講開就是做好專案最有效率的方式
- 互相追蹤彼此狀態的機會 Daily meeting, issue status,這是很重要可以讓 team member 保持在一定程度的狀況內
- Sprint 恰恰好的時間長度,每次Sprint通常會在2~4個禮拜間,是剛好可以讓 team 熟悉工作合作模式並可以在發現問題後,就迎接到Sprint Retro的改善機會,即時修改下一次開發內容和溝通模式去更符合 team 的調性。
- Agile 精神的渲染作用。人生苦短,我們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在名為制度實為害怕改變的保護傘下,遇到來自 user不同形式投球先用本能接下吧,積極想解決問題的態度不知不覺會影響一起工作的人,不僅是同事,甚至是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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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得起失敗,學習靠改變維生。 流程出現 mistakes? 系統出現 error? Policy 不允許? KPI 很瞎? 第一次 production 各種 exceptions? 這些都是長久積累不管是什麼專案一定會遇到的問題,問題或許原本很龐大,但Scrum的設計就是要所有團隊負責成員面對每個 backlog,若現在這個 Sprint 解決不了,沒關係也不須掩飾,下個Sprint就繼續吧。 Fail earlier,總比問題都累積到最後一起爆發好吧~
- 溝通的橋樑-Scrum master。做專案最難的都不是技術,而是你我明明近在咫尺,但我從來不瞭解你,Developer 不夠懂user 的需求;User 則不懂 developer 的難處。 有時候來自客戶的需求聽起來很瞎,但他們可能覺得很合邏輯啊,立場不同,看的角度不同,如果少了中間一個立場,那雙方會難以取得交集。
如果小孩子得到的聖誕禮物是一把榔頭,突然會發覺每樣東西都需要敲打一番。
敝人不想成為這樣的死小孩,關於 RPA,它很好啦,但也沒必要什麼都要自動化或者非得用RPA解決問題。 或許顧問的天性就是覺得自己可以改變世界...不過即便今天真的不搞RPA了,我應該還是會任性地找任何可以實施Agile精神的地方繼續實施自以為是改變世界的小小計畫。
最後... 感謝 RPA 輕巧的 Service design 和 的一點都不馬虎的 Methdology,讓我在這階段可以有機會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工作,原本想一併分享 JIRA – 這個用到目前為止最滿意的PM tool,想想有點麻煩還是請有興趣的人移駕 Google 大神吧~ (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