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築需要AI模擬,那礦業公司更需要事先AI定位各礦層的礦蘊藏量,以免在不確定礦物為何時,徒耗人力去開採,造成諸多風險,如果你有去過九份、金瓜石、平溪、萬里、金山等東北角旅遊,多少會聽到礦工進入坑道挖礦,有時礦坑會因地質脆弱而造成崩塌,或者瓦斯爆炸,這些早期沒有科學儀器輔助的年代,人命就很不值錢。
即便現在有較先進的挖掘機械,還是需要人去駕駛執行探勘和挖掘,例如在新聞曾經看過捷運挖掘地下隧道,以及開鑿山與山之間交通隧道所使用的「潛盾機」,降低了炸藥爆破的風險,但潛盾機每天的進度推距離較短,速度也較慢,目的是要邊鑽邊確保地下加固結構,可知這項挖掘利器,最早是在西元1818年,由英國技師Marc Isambard Brunel發明,初期只是為了挖掘泰晤士河河底火車隧道,減低在城市中施工的不便,但過程當中多次倒塌、滲水、人員傷亡等困難不斷湧現,使得這座地底火車隧道遲至1843年才開鑿完工。
時至今日,臺灣礦業公司有工商登記有174家,挖掘的礦種以大理石、天然氣、石油礦和矽砂等為主,但因開發山林造成地理環境改變,時常有環保糾紛浮上檯面,這就是環境與礦業無法兩全。就目前臺灣礦業投入AI挖礦機器人、自動化設備、探勘用感測元件、機械故障排除監測等技術還落後於其他產業,有必要加緊速度,較有進展的部分是今年九月底中正大學地科系研發的AI「三維大地斷層掃描系統」,但離運用到礦業實際運用,還有一段距離。而國外巴瑞克(Barrick)、必拓(Rio Tinto)、必和必拓(BHP Group)等以挖金起家的大集團在研發AI技術也處於牛步化的階段,不過,至少利用感測元件探勘礦床是否成熟的大數據庫,目前建置是相當成功。
以政府機構的主管礦業的機構經濟部礦業局,在官網可以提供服務的平台有:「土石資源服務平台」、「礦業溝通平台」、「MIMS礦業智慧管理資訊系統」以及「國土礦業倉儲平台」,同時官網也提供《礦業法》、《礦場保護法》、《土石採取法》等法律法規的查詢,網頁透露的訊息雖屬公開,但資訊中似乎無法從中了解礦業與AI技術連結的推動同步化,除了衛星定位系統外,應該將各學術機構所建立的地質探測數據統整為大數據資料庫,才能協助礦業藉由AI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