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證券(債券)是籌集資金的主要手段。
它是企業在不放棄所有權的情況下借款的一種方式。
投資者利用它們來分散股權風險並為已知的支付流提供資金。
透過發行債務籌集資金的實體包括
到期日是本金的到期日。
期限是距離到期的剩餘時間。
2 年前發行的 10 年期債券的期限為 8 年。
到期日範圍從隔夜到 30 年以上。
貨幣市場證券的期限少於一年,而長期債務在資本市場上交易。
永續債券沒有規定的期限。
貨幣市場證券和資本市場證券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發行時的期限。
貨幣市場證券在一年或更短的時間內到期,而資本市場證券在一年以上到期。
票面價值(或『本金』或『面額』)是到期時必須償還的金額。
債券的價格通常以票面價值的百分比來報價。
低於票面價值的債券售價為折扣和高於面值出售的債券處於溢價。
發行人同意每年支付票面利率(『名目利率』)。
例如,票面價值1,000 美元的5% 息票債券每年支付50 美元的票息。
如果頻率是每年,債券持有人將收到單次50美元的付款如果頻率是半年一次,則相同的債券將每六個月支付 25 美元的息票,直到到期為止。
債券可以以任何貨幣計價,發行人無需使用本國貨幣。
事實上,許多外國債券發行以美元或歐元計價,以吸引更廣泛的投資者。
債券的價格與其收益率成反比(即,收益率越高,價格越低)。
通常引用的收益率指標包括:
(又稱『運行收益率』)是年息票除以債券的當前價格。
當前收益率是一種收入衡量標準,類似於普通股的股息收益率。
$$當前\收益率(as\ \%)=\frac{年度\優惠券}{當前\價格}$$
$Annual\優惠券=Par\價值\次優惠券\利率$
它是使債券未來現金流現值等於其當前價格的內部收益率(折現率)。
也稱為‘贖回收益率’或‘贖回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可以被視為債券預期回報的估計;它反映瞭如果投資者今天購買債券並持有至到期,投資者將獲得的年回報。
債券持有人面臨‘信用風險’,即發行人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利息和/或償還本金而造成損失的風險。
系統性風險是金融體系失敗的風險。
利率風險是市場利率變化影響債券價值的風險。
『信託契約』(或『債券契約』)描述了債券發行人的義務和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它規定了本金價值、票面利率、到期日、契約、緊急準備金、抵押品和信用增級。
契約由『受託人』持有,受託人通常是金融機構。
受託人由發行人任命,但以債券持有人的信託身分行事。
受託人的職責主要是行政管理(例如,維護記錄),除非發生違約.
###債券發行人的法律身分及其法律形式
債券發行人對其債券持有人負有合約義務。
契約明確規定了哪個法人實體受合約條款的約束。
例如,母公司對其子公司發行的債券不承擔責任,除非契約中已明確規定.
金融機構經常創建法律上獨立的特殊目的實體(SPE)作為其資產證券化的工具。
該實體通常資本薄弱,沒有獨立的管理人,但它擁有從發起金融機構轉移的基礎資產。
SPE 破產-遠程,意味著發起人的債權人對證券化資產沒有債權。
契約描述了發行人如何支付利息和本金。
主權債券由有權對其公民徵稅和印鈔的國家政府支持。
非主權政府發行人可能能夠透過一般稅收來解決其債務問題、專案現金流或特別稅金以經營現金流量償還,而證券化則依賴於基礎資產池的現金流量。
投資者必須了解它們相對於其他債權人的排名。
在破產情況下,優先債務比次級債務擁有更高的債權。
同樣,有擔保債券的排名高於無擔保債券。
可以利用內部和外部信用增級來降低信用風險。
內部信用增級包括
外部信用增級,例如
-『保證債券』:銀行擔保和保證債券在性質上非常相似,因為它們都補償債券持有人在發行人違約時遭受的任何損失。
但是,通常有一個保證的最高金額,稱為罰金。
銀行擔保和保證金之間的區別在於前者由銀行發行,而後者由受評級和監管的保險公司發行。
銀行擔保、擔保債券和信用證使投資者面臨第三方(或交易對手)風險,即擔保人無法履行其義務的可能性。
『現金抵押帳戶』減輕了這種擔憂,因為發行人立即藉入信用增強金額”,然後將該金額投資於評級較高的短期商業票據,因為現金抵押帳戶是現金的實際存款而不是現金質押,因此現金抵押帳戶提供商的評級被降級。
不一定會導致該提供商支持的債券發行評等下調。
契約是規定債券持有人的權利以及發行人有義務履行或禁止履行的任何行為的條款。
它們包括肯定(積極)和消極契約。
全球債券市場由國家債券市場和歐洲債券市場組成。
國家債券市場包括在特定國家發行和交易並以該國貨幣計價的所有債券。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監管要求差異很大,因此發行和交易地點很重要。
歐洲債券在歐洲債券市場上交易,通常受到較少的監管。
這些債券以其計價貨幣命名。
*它們以其計價貨幣命名。
例如,歐洲美元和歐洲日元債券以分別以美元和日元計價的債券稱為歐元計價的歐洲債券。
歐洲債券通常是由稱為『辛迪加』的金融機構財團承銷的無擔保債券。
債券投資的收入部分按『普通所得稅率』徵稅。
但是,某些證券是『免稅』的。
$$original\issue\discount=par\value-original\issue\price$$
最初發行貼現稅規定的目的是按照與 A 公司債券投資者相同的方式向 B 公司債券投資者徵稅。
1.普通債券,是最常見的類型)在到期時償還全部本金。
在到期前定期支付利息。
2.完全攤銷債券的結構是提供類似年金的等額付款,並在利息和本金之間分配。
隨著時間的推移,利息部分減少,本金部分增加。
3.部分攤銷債券在每次定期付款中攤銷一些本金,並進行最終的大額付款,其中包括尚未攤銷的任何本金。
1.償債基金也可用於定期償還債券本金。
時間表通常規定每年必須償還的債券發行的百分比。
受託人可以隨機選擇贖回哪些債券。
*通常,發行人會將還款收益轉發給債券的受託人。
然後,受託人將債券贖回至該價值,或透過抽籤選擇要償還的債券的序號。
*
2. 也可以使用贖回條款,允許發行人提前贖回一定比例的債券。
本發行中實際回購的債券是隨機選擇的。
發行人通常可以以市價、平價或特定償債基金價格(以最低價格為準)回購債券。
償債基金條款透過降低與一次性付款相關的風險來降低投資者的信用風險。
然而,再投資風險增加,因為到期前收到的攤銷本金可能會以低收益率進行再投資。
息票是支付給債券持有人的利息。
大多數主權債券和公司債券每半年支付一次息票(一年兩次)。
歐洲債券通常每年支付一次息票。
雖然大多數債券支付固定利率息票,但有很多變化。
票面利率與外部指數掛鉤的債券稱為浮動利率票據。
政府資助的企業經常發行FRN。
多數FRN 支付季度票據,並支付參考利率的固定利差(例如Libor + 1.5 %) ).
一些稱為『可變利率票據』的FRN 具有可變利差。
FRN 幾乎沒有利率風險,因為當利率上升時,票息支付將會增加。
許多FRN 有上限和下限來限制利率支付。
'反向浮動利率'有票面利率與參考利率成反比。
階梯式票息債券支付的票面利率根據設定的時間表定期增加。
它們為投資者提供對利率上升的保護,並在利率保持穩定或下降時激勵發行人回購(贖回)債券。
票面利率與信用評級掛鉤的債券稱為信用掛鉤息票債券。
如果發行人評級被下調,票面利率將上升;如果發行人升級,票面利率將下降。
PIK 票息債券允許發行人用更多債券而不是現金來支付息票。
貸款人期望債券的收益率更高,因為借款人通過發行更多債券作為實物息票支付來增加信用風險。
延期息票債券,也稱為『分割息票債券',在最初幾年不支付息票,然後在以後幾年支付更高的息票。
這種結構允許發行人推遲現金支付,而投資者則可以延後其稅務義務。
指數掛鉤債券的票息與特定指數掛鉤。
雖然可以使用任何指數,但通膨型指數很常見。
政府是通膨掛鉤債券的主要發行者。
通膨的影響可能會反映在息票或本金。
債券的契約可能包含應急條款,指定在某些條件下可能採取的行動。
債券中可能嵌入的條款包括看漲期權、看跌期權和轉換期權。
發行人希望以盡可能低的利率借款。
如果一家公司發行10 年期、息票5% 的債券,而投資者隨後只需要4% 的收益率,那麼該公司將為其借入的資金支付高於市場的利率。
當然,對借款人有利的特徵通常不會對貸方有利。
在上述情況下,當市場確定 4% 的收益率足以滿足這一需求時,貸方將被迫出售支付 5% 息票的債券。
更糟糕的是,這些投資者將被迫在低收益環境下將贖回債券的資金進行再投資,作為對這種可能性的補償,投資者要求發行人支付更高的票面利率或收取更低的可贖回債券價格。
當利率下降時,嵌入看漲期權的價格就會上漲。
可贖回債券的價格等於無期權債券的價格減去嵌入看漲期權的價格。
可贖回債券的價格不會上漲與無期權債券一樣,因為看漲期權的價格正在上漲。
**隨著利率下降,債券更有可能被贖回,從而限制了價格上漲的潛力。
可贖回債券通常會規定一個'贖回保護期',在此期間發行人不得行使其贖回選擇權。
贖回保護期到期後,發行人有權按照《贖回價表》中規定的贖回價回購債券。
*例如,10年期可贖回債券可能有5年的贖回保護期,此時發行人可以以每100面值103的贖回價回購該債券。
6年後贖回價可能會降至102年,7 年後為 101,從第 8 年末直至到期保持為 100。
買權依發行人的彈性程度而有所不同。
可贖回債券可能包括一項『整體條款',根據息票付款的現值向貸方補償一次性付款,如果行使看漲期權,則不會收到這筆付款。
如果借款人提供此類條款,貸方將願意接受較低的看漲期權費。
嵌入看跌期權賦予貸方在設定日期以指定價格(通常是平價)將債券賣回發行人的權利。
通常,看跌條款的有效期為一到五年。
百慕大式看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了多種回售債券的機會,而歐式看跌期權只提供了一種機會。
如果市場利率上升或發行人的信用品質下降,債券持有人將受益於贖回債券的機會。
作為這種保護的交換,與其他同等的無期權債券相比,投資者願意接受較低的收益率或支付更高的可回售債券價格債券。
可轉換債券賦予貸方將其債券轉換為特定數量的發行人普通股的權利。
當發行人的股票表現良好時,債券持有人將行使此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實際上是一種無期權債券加上股票看漲期權。
投資者願意接受較低的收益率,因為他們同時享受『股票的上行潛力』和『固定收益證券的下行保護' . 就發行人而言,當行使轉換選擇權時,發行人將受益於較低的借貸成本和債務義務的消除。
可轉換債券的主要特徵包括:
即使發行人的股價已升至轉換價格以上,大多數投資者也不會在到期前行使轉換選擇權。
這是因為可轉換債券的利息支付通常高於向普通股股東支付的任何股息。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行人可以保留看漲期權,該期權授予他們在股價上漲到指定水平以上時強制轉換的權利。
『認股權證』就像一種轉換選擇權,允許持有人以特定價格購買普通股。
然而,它們通常作為『甜味劑』提供,以降低借貸成本,而不是被建構為嵌入選擇權。
認股權證可以在公開股票交易所單獨交易(認股權證是一種單獨的可交易證券,賦予持有人購買發行公司基礎普通股的權利。
『或有可轉換債券(CoCos)』由金融機構發行。
如果達到一定的觸發條件(例如發行人的資本比率低於監管最低水準),債券會自動轉換為股權。
貸款人無法控制轉換時間行權,並且面臨下行風險,因此與其他同等債券相比,收益率相對較高。
假設可轉換債券面額為₩1,000,000,目前定價為₩1,100,000。
基礎股價為₩40,000,轉換比例為25:1。
該債券的轉換條件為:
import pandas as pd
import numpy as np
from datetime import date
par_val = 1000000
price = 1000000
share_p = 1000
convert_r = 1000
### 轉換價格
convert_p = share_p
### 轉換值
convert_v = share_p * Convert_r
### 溢價還是折價
if Convert_v > price:
print('高於平價')
elif Convert_v == price:
print('平價')
else:
print('低於平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