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收斂成「喊停的成本要看可不可逆」;第二部走過九天,也可以收斂成一句類似結構的話:路線走偏,幾乎都不是執行能力不夠,是動手之前,雙方對「該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的理解沒有真的對齊。
回顧這九天,「意圖沒對齊」可以拆成兩個獨立的層面:「該不該做」的判斷(這是提問還是請求,Day 12、14、17 處理的是這一層),跟**「該怎麼做」的判斷**(目標架構長什麼樣,Day 11、13、15、16 處理的是這一層)。兩層各自有各自的落差來源,也各自有對應的規則可以緩解——把兩層混在一起看,容易把問題誤判成單一原因造成的。
❌ 反例:只顧著把事情做對,沒先確認該不該做
(收到一個疑問句)→ 直接假設是請求 → 動手做 → 事後發現理解錯了兩層
✅ 正例:先確認該不該做,再確認怎麼做
(收到一個疑問句)→ 不確定時明講/確認意圖(該不該做)
→ 確認是請求後,複述理解的方案(該怎麼做)→ 得到確認再動手
第二部所有的案例、根因、規則,都可以歸類進這兩層裡的其中一層。下次遇到路線走偏的情況,第一個該問的問題不是「哪裡做錯了」,而是「這是『該不該做』沒對齊,還是『該怎麼做』沒對齊」——分辨清楚是哪一層,才知道該補的是唯讀宣告,還是複述確認。
第三部開始:說「已經處理完成」,實際上還有殘留沒清乾淨,這種現象具體長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