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我們將以一個漁村的故事來討論一些常見的所有制的制度.
有一個漁村,裡面有 1000 位漁民,這 1000 人他們每天都在岸邊打魚,每人每天都打 4 條魚,所以這個漁村每天打魚的總產量為每人 4 條,有 1000 人,所以總產量為 4000 條魚.
忽然有一天,從天而降一艘漁船,其中有一個人發現了這條漁船,坐船出海打魚可以打到更多的魚,所以他就用這艘船出海打魚.
在討論之前,我們要有一些數據,也就是
漁村的生產數據如下表:
捕魚數和工人數的關係圖
邊際生產率,邊際成本,平均生產率的關係圖
發現漁船的人喜歡平等,所以他決定採用集體所有制
所謂集體所有制有兩個意義
經濟權平等和政治權平等這是集體所有制的特點
現在的問題是,在這個制度下,最多有幾個人能上船呢?
我們參考一下漁村的生產數據表
當船上人數為 0 的時候,沒人用船它的總產量當然是 0
當船上人數為 1 的時候,總產量為 6 只有 1 個人,所以都歸他所有,他可以拿到 6 條魚,比在岸上的 4 條魚多,所以他會上船打魚.
如果有第二個人要上船的時候,兩個人能夠帶來的總產量為 16, 比 一個人的時候還要高,這是為什麼?
因為他們可以分工合作,他們的效率提高了. (如果不瞭解這個概念可以參考 Day16 和 Day17 所講的比較優勢原則)
這時候第一個人會不會讓第二個人上船呢?答案是會的,因為總產量提高了,變成 16條魚,每個人可以分到 16/2 = 8 條魚,也就是說平均產量為 8 條魚.所以第一個人會讓第二個人上船
如果有第三個人要上船,他們會不會讓第三個人上來呢?答案也是會,因為總產量為24條魚,每個人可以分到 24/3 = 8 條魚,也就是說平均產量為 8 條魚.對於原本在船上的兩個人來說,一樣分到 8 條魚,對他們而言沒有差別,但多一個人總是好的,人多好辦事,可以聊聊天也比較不會寂寞,所以他們還是會讓第三個人上船.
當有第四個人想要上船的時候,總產量為 30 ,每個人可以分到 30/4 = 7.5 條魚,也就是說平均產量為 7.5 條魚,原本的三個人每天可以分到 8 條魚,如果讓第四個人上船,他們只能分到 7.5條魚,比原本的少,所以他們會拒絕第四個人上船.
所以在集體所有制下,最多只有三個人上船,因為他們看的是平均產量,他們不想讓自己的收入下降,一旦下降,他們就會拒絕新的人加入.
明天我們來討論一下,第四個人可以怎樣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