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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iT 邦幫忙鐵人賽

DAY 10
1
Agile

為團隊與組織導入敏捷的經驗分享系列 第 10

規劃是要經過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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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將產品負責人與團隊經營者分開〉有聊到,假設有成員身兼需求提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職責,很容易因為不對等的關係,導致將過量的工作強塞到團隊身上,團隊也難以抵抗。然而,就算是只有負責產品的職責,也很容易因為整體組織帶來的壓力,導致團隊不得不硬吞下來。「某某客戶說有這個功能就會買我們的服務」、「這個 Bug 會讓公司流失掉多少客戶」等等,若是產品負責人夾帶著如此似乎動搖公司營收的理由,要求開發團隊限期內完成,那開發團隊就像被整個公司霸凌一樣,不得不勉強答應。但是有經驗的你我都知道,長期這樣壓榨開發團隊的情況,最後產出的產品通常都會不穩定、甚至到不能用。

所以,在討論待辦清單時,必須讓團隊與產品負責人處於對等的關係,讓團隊有權拒絕產品負責人無理的要求,讓產能與品質能夠維持穩定。這種拒絕的權利,會迫使產品負責人作出抉擇,到底什麼需求是急迫的、什麼需求其實無關緊要、甚至有什麼需求只是來自於外部的幹話。產品負責人會不得不扛起自己的職責,研究產品到底該怎麼發展,哪些功能是必要的、哪些功能只是噱頭但沒有也可以,暸解哪些 Bug 是會造成大量使用者不滿的、或是造成產品崩潰的,有些 Bug 是有辦法繞過的、或是其實會踩到這個 Bug 的使用者數量很少。當產品負責人暸解這些資訊後,才有辦法擬出需求的優先順序,讓團隊在維持一定的產能下,逐一滿足。

在擬出優先順序後,產品負責人就可以開始和開發團隊協商,並詢問那些需求的成本。比如說這個禮拜如果要做 A 的話,只能再塞個 B、C,但是不做 A 的話,就可以做 B、C、D、E、F。於是在與開發團隊估算成本之後,兩者協商最近一次開發週期要做哪些事情,而且是以開發團隊有高信心水準下能夠完成清單的所有需求,也就是在沒有遇到意外或是額外的插入事件時,可以全部完成。在這時候,開發團隊就等於在向產品負責人做出承諾,所以在評估時千萬不要勉強,寧願留點餘力而不要硬扛,提早做完還可以把時間做點還技術債的事,但若是發現做不完,可能就會逼迫自己熬夜、欠下技術債,這樣都會讓未來的產能降低。

專業的程式設計師就應該重視承諾,不對做不到的事情作出承諾,一旦作出承諾就一定要完成。因為倘若失信了,就會破壞兩方的信任感,導致關係惡化。這部分是有可能產生蝴蝶效應的,單純沒完成某項需求的這件事,不只事沒完成對產品負責人的承諾,而會有更多的傷害。當開發團隊失信了,那麼可能也會導致產品負責人基於相信開發團隊,而對組織其他人或是產品使用者作出承諾也失信了,造成組織信譽受損等。而當開發團隊不值得信賴時,在產品的長期規劃就會出現困境,產品負責人很難對組織交代出一個明確的計畫,整體的氣氛就會呈現低麋與不安。

所以,規劃是要經過協商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培養雙方的信任感。藉由團隊有權利拒絕無理的要求,換取能對產品負責人承諾答應下來的需求一定會做到,而產品負責在要求開發團隊做出承諾外,也要承諾不會在這份清單完成期間,隨意插單(肆意的新增要完成的項目)。如果真的有插單的必要,就必須再開啟一次協商討論,看插入某項需求後,要把哪個需求從清單上清除,而不會在原本的負荷下再增加負擔,而是以交換的方式進行。

然而,在協商時難免會遇到兩方出現衝突或是討論失焦的情況,這時候作為第三方、擔負經營團隊角色的成員,就需要以客觀的角色協助兩方順利交流、溝通,並透過一些會議技巧去主持協商過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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