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簡單介紹了當責,今天來看看它的好處,以及實踐上可能遇到的問題。
上一篇文章提到,軟體開發團隊當中再跨一步的精神,也可以展現在修正 Bug 上面,當處理完一個問題後,思考下一次如何再避免這個問題。
我們有必要找出當責的好處,否則希望大家當責將成為空談。
團隊要聚眾之力來實現目標,單打獨鬥的問題非常明顯,相信所有的團隊也是為了某種程度上的突破才會聚在一起。以工作團隊而言,大多時候成員不是從路邊撿來的,也不是像線上遊戲隨機組隊而來,就是為了避免良莠不齊,然而在現實世界中我們也知道並非人人都是技術大神,團隊反而更需要人人可以拿出該有的「態度」,一種極積、不卸責、努力做好、多跨一步、互助合作的精神。
當團隊成員人人當責,做起事來自然更輕鬆。個人當責,表面上自己多做了什麼,其成果實則回饋到自己;團隊成員都當責,可以為大家的目標做出超前的努力,也帶來更大的容錯,回饋至全團隊。
我們就是為了實現某個目標,而待在團隊當對吧?也不要把這個目標窄化或僵固了,目標可以是公司的、團隊的,以及個人的,有各種目標組合重疊著。
假若個人都沒有「負責」那帶的問題相信不用多說,而每人都只有「負責」會發生什麼事?雖然很可惜,但這可能還滿常見的,看看身邊一些不協調的事物。
以 Scrum 團隊為例,若個人只負責自己所看到的,在進行實作時,哪怕過程中發現了新的問題、看到了新的機會,也不提出來與團隊討論,單純守著「我做了,而且它還符合驗收條件」的心態,並認為自己是負責的,無意間可能錯失新的商機,或失去出錯前的救援機會,這都是團隊不樂見的,團隊目標是向客戶(或市場)交付價值,並不是單純完成一個工作項目。
有許多例子背後都帶有「責」的成份在,自己有責任顧好成績、有責任交付正確的程式碼、有責任將資訊傳遞好,這個「責」有可能是你的上司所要求的,但更好的情況是你自發,甚至還不費力。
意識到「為了自己而工作」是個不錯的切入點,隨著本身期待某個成果,自然對它當責,因此多做一些也是自然而然,一點也不免強,這個程過也不會覺得自己有所損失,反而還從中體驗更多。
那這種思想與敏捷團隊有什麼關係呢?我以 Scrum 作為例子,團隊成員發揮當責精神的階段,早在規劃會議就開始了,當我們思考一個項目 (PBI / Story) 應該如何實踐就必須展現出來。我們利用使用者故事 (User Story) 試圖提供線索,並留下可以探索的空間,就是希望團隊能發揮所常,凝聚出最佳的方案,思考如何做、要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讓這個項目能夠產生價值,與傳統上已經由 PM 或其他設計人員定義好細節是有很大的差異的。
處處都能夠多想一步,多做一步,帶來的力量是很強大的,也為 Scrum 當中的「承諾」價值觀提供良好的基礎。同時,能夠在背後支撐的,依然是 Scrum 三大支柱,即透明、檢視、調適。換言之,這三個支柱可以幫助團隊展現當責,讓我們清楚知道現況,做出反應。
這麼說來,要達到「當責」不會是單方面的。我們需要說明目標、排除誤會、激起鬥志,那有沒有什麼具體方法?以下是我的看法:
要推展當責精神的這回事,本身也需要發揮當責,而不是僅呼喊著「我們都要當責」。
此外,現代工作被金錢交易框得非常緊,有股強烈的對價關係在其中運作,這可能會形成「我拿這樣的錢,所以我做這樣的付出」,這樣的做法容易形成多輸局面,是你我都應該反思的。
「你們說得都好棒,當責真是個偉大的觀念,它太重要了,但我就是當不來、責不來」。
嗯… 希望不要有太多人這樣想,但寫文章希望能探討更多角度。前述帶出了要當責的原因,倘若仍無法認同,可以換個方式,觀察在團隊當中自己認是「當責」的對象,甚至可與他們聊聊為其熱情所在,為什麼肯這麼做。
就近觀察,iThome 鐵人賽需要 30 天的堅持,本屆(13th) 共有 1087 組參賽,其中應該有不少作者平日也與團隊奮鬥著,為什麼他們會想參賽?會想在下班後的空檔,再延伸工作技能,甚至分享給大眾?
或許心理學家馬斯洛 (Maslow) 的需求層次理論可以為我們解惑,人有高階的自我實現需求 (如創造力),或下一層的尊重需求 (如成就)。這些額外的探尋、看起來被犧牲掉的時間,實則充實自己,同時把更精湛的技能帶回到團隊,若有如此認知,不用推、不用逼,一切自然進行著。
如果認為自己無法「當責」,那也許問題出在對整體的不認同,而這種不認同究竟源於何處?是源自個人?團隊?公司?社會?想想看!
寫這一段一定不是在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