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朋友去面試,到場後已有四位面試官,面試尾聲後,才知道有位主管「臨時有會」不克出席,需要安排二次面試。朋友困惑是,面試都是預先敲定,會議通常也都會預先安排,怎會臨時有會?另一位朋友則是到場後,面試官表明代替人資來面試,接著現場錄音,照本宣科提問,最後說會將紀錄轉交人資評估。朋友覺得自己根本是浪費時間。雖然兩位後續都有錄取,但都不去了。
用臨時有會作為面試官不克出席理由,會有三點受到非難:
不管哪個理由,對於公司都是傷害。第一點凸顯內部制度不完善,以及溝通扞格情形,才導致安排面試官不克出席時段。第二點看起來是人員問題,則是凸顯公司對於面試流程不在意、對新進人員不在意,導致面試官對於面試沒有表現出相應尊重以及準備。第三點因為是代理人,通常會再安排後續面試,增加面試者負擔。
你在和安排人員或人事單位協調面試時間,務必要:
行事曆空白時段都可以嗎?還是有要預留呢?是不是有例行性會議?或是要外出和客戶洽談?首先是保留可面試時段,即使不確定也要先預留,避免安排到不可行時段。
可以和人資單位共用行事曆。敲定時段後,直接在行事曆上保留時段,雙向確認。接著和面試者敲定時段後,也可以馬上知悉,減少溝通來回成本。
以及當你要變更時段時,請立即通知人資單位,變更可面試時段。即使已經和面試者敲定時間,但因為日期還沒到來,還可以協調其他時段。但也請不要變更太多次,會讓面試者覺得公司對面試沒有誠意,減少面試及到職意願。
除非真的遇到狀況,否則當日請務必排除萬難出席面試。這同時是遵守自己的承諾。你可在面試當週,和人資單位或其他面試官,確認面試行程。前一晚再確認面時間,避免遲到或忘記。
面試當日,有需要你協助情況時,你可以:
如果面試前發生狀況,就是確認事件急迫性以及是否有替代方案。如果沒有急迫性,先詢問是否可在面試結束後處理;如果不行,先判斷是否有同仁可以協助處理,或者可以部分處置,交由他人接手。如果事件性質是需要操作工具或者有既定流程,可以口述或簡單紀要操作步驟,委由他人代為處理。
最終情況,就是非你不可,請立刻通知人資單位更換面試官。「更換」意思是,這場面試官就不是你,是由其他人擔任面試官,這場面試官職能也由其他人接手,例如討論、評價以及後續流程等。並且其他面試官介紹時,也不用再介紹你的存在。
和面試者說明是代理面試官,會有一些問題:
一種情況則是需要多加說明,就是當日有多階段面試時,如果中途更換面試官或面試官不再出席,避免讓面試者有面試提前結束觀感,此時一定要多加說明面試官未出席或更換理由,避免影響面試者表現以及影響公司形象。例如本次面試有三階段,如果三階段都是不同人,通常是可預期的;但如果三階段,前二階段都是 AB 出席,第三階段次 BC 出席,這時候建議要說明 A 面試官不出席緣由,避免讓面試者認為是第二階段表示不佳,影響接續表現。
時間對每個人都是無比珍貴。對於面試者與面試官,面試時間一定是精心安排,尊重彼此時間,讓面試順利完成,是最基本法則。當然你一定會需要應對突發狀況,盡可能一開始善用工具協調溝通,以及適時尋求他人協助,相信問題可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