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 成為你渴望在世界上看見的改變"
這份「敏捷組織的行動原則」,並非憑空杜撰的理論。它們誕生於一個充滿熱情、遠見與集體智慧的真實場域。
2024年9月26日,由社團法人台灣敏捷協會所舉辦的「台灣敏捷大賞系列活動行動影響力論壇」,邀集了 14 位在台灣敏捷圈深耕多年的專家,進行了一場激烈的思想碰撞與共創。
我們共同探討的核心問題是:面對未來五年世界的劇烈挑戰,台灣的社會與產業,需要什麼樣的組織能力才能持續保有競爭力與韌性?
基於這個深刻的叩問,張昀煒、莊文圳、黃世銘、陳致瑋、俞冠鳳、林裕丞、張瑜瑋、葛仲安、范育銘、王璽臻、章禮慶、吳柏漢、伍智楠、江家儀這14位專家,共同擬定並倡議了這份行動原則。相信這七條原則,是未來的敏捷組織,為了應對挑戰,所必須實踐與內化的核心。
因此,這份行動原則,是一份植根於台灣本土、面向未來世界的「敏捷組織行動憲章」。
從「修練」到「原則」——活出敏捷的樣貌
在前面的篇章中,我們深入探討了敏捷組織的「五項修練」——覺知力、通靈力、連結力、韌適力與行動力。這些「修練」,如同組織的內功與心法,是我們為了應對不確定性,而需要持續鍛鍊的內在核心能力。
接下來幾章,我將探討「行動原則」與「五項修練」之間的關係。
在探討敏捷組織的行動原則之前,我們必須先回答一個如同「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經典問題:
是先有敏捷的「文化」,才有敏捷的「行動」?還是先有敏捷的「行動」,才有敏捷的「文化」?
答案是:兩者都是,它們是一個雙向的、生生不息的「正向循環」。這個循環的運轉,揭示了組織文化演化的兩個不同階段:
在「文化塑造期」:行動是因,文化是果。
在一個組織轉型的初期,敏捷文化尚未成形。此時,我們必須有意識地、有紀律地去踐行一系列新的「行動」。例如,堅持開「無指責回顧」、練習在會議中「傾聽並複述」、勇敢地進行「0.8原則」的發布。這些持續的行動,會像水滴石穿一樣,慢慢地在組織中沉澱下新的信任與行為模式,最終形塑出我們所期望的「敏捷文化」。
在「文化體現期」:文化是因,行動是果。
當敏捷文化真正地被建立起來、深入人心之後,情況就反過來了。因為組織已經內化了「信任」、「透明」、「當責」的文化,成員們的行動就不再需要時刻提醒或依賴流程。他們會自然地表現出「求新求變」的行為;會自發地進行跨部門的交流;會本能地為自己的行動負起全責。此時,正確的行動,是一個健康敏捷文化中,自然而然的「正常發揮」。
理解了這個「正向循環」之後,「敏捷組織的行動原則」的定位就非常清晰了。它的角色,就是為處於「文化塑造期」的組織,提供啟動循環的、最關鍵的「第一推」。
它是一份行動指南,告訴我們,為了啟動這個正向循環,我們應該從踐行哪些最核心的「行動」開始。
這份由台灣敏捷協會的實踐者們共同結晶的智慧,『敏捷組織的行動原則 2025』,包含了以下七條:
需要強調的是,這七項原則並非寫死在石頭上的僵硬教條,而是一份「活的」、需要在「文化塑造期」被持續對話與實踐的行動憲章。它在組織中有兩個核心作用:
總結來說,這七項行動原則,是我們為了培育敏捷文化,而進行的「刻意練習」。
我們踐行**「行動」,是為了創造「文化」。而我們創造「文化」,是為了讓正確的「行動」**,能夠毫不費力地、持續不斷地發生。
這份「行動憲章」的最終目的,就是引導組織,從需要時刻對照練習的「文化塑造期」,成功地過渡到一個敏捷已內化為本能的「文化體現期」。在那個階段,我們不再需要時時查閱原則,因為這些原則,已經成為了我們驕傲的、日常的「正常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