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十集做的都是同一件事:把題目撐開。冒出一堆問題,順手帶出一堆主張——這個詞出生在教室、那個節點跟職場情緒勒索整個形狀都一樣、情緒勒索是一個沒有人可以複核的指認——對不對先不管。這一集換一個角色:裁判。第一階段吐出的每一句「發現」,總要有東西站出來問一句:你握著幾條證據?
這件事的源頭比 AI 老兩百年。乾隆年間做考據的學者已經照一條規矩做事:一條證據,不能拿來下定論。這規矩安靜跑了一百多年,直到 1920 年梁啟超才把它寫成白紙黑字,收進《清代學術概論》:孤證不為定說。其無反證者姑存之,得有續證則漸信之,遇有力之反證則棄之。 三個動作——擱著、慢慢信、丟掉。一條證據出現先擱著,不算成立;陸續有獨立證據進來,才慢慢相信;有力反證出現,直接丟掉,不用可惜。
真正厲害的是第三步。「遇反證則棄」這半句話,替規矩裝了一個自毀開關:主張要說得出什麼情況下它會認輸,才有資格被檢驗。梁啟超沒讀過 Popper——那本書要等他過世五年後才出版——寫出來的規矩卻早就有了那一條:一個主張要說得出怎樣算錯,才算主張。
這套規則是雙向的。它防止把一條線索說成結論,也防止把一條反證說成推翻——道歉不是反證,是第二條證據還沒來而已。而且它對人跟對文獻用同一套規矩:「他上次也這樣說」一件事,推不出「他在情勒我」;「1947 年那篇是 Redl 寫的」一句二手轉述,也推不出「這個詞出生在教室」。
出處:梁啟超(1920)。《清代學術概論》。上海:商務印書館。(原為蔣方震《歐洲文藝復興史》序,後獨立成書;引句見第十三節論正統派之學風。)
這支 skill 不找新東西。它讀 D02 到 D11 每一棒的輸出,把裡面寫成「發現」「判定」「一次觀察」的句子全部撈出來——連各棒局限裡自己承認「這是推的」那些也撈,那些正是最需要標記狀態的。方法層的觀察不撈,那是關於 skill 的,不是關於題目的。
然後逐條數證據。三條規矩:這條線自己的輸出不算證據——D06 說整個形狀都一樣、D07 拿它寫專欄、D09 拿它挖因素,是同一件事被講三次,證據要追到外面的文獻、檢索結果、一手材料;兩條證據如果是同一張嘴講的先當一條,細查留給下一棒;二手轉述算證據但要標,一手沒取得的算半條。只有一條的一律暫存,不管聽起來多有力;兩條以上不同源才可信;有力反證才棄,棄了不搶救。
每一條都要寫「會被什麼推翻」——什麼證據出現它會認輸。寫不出來的,降級成立場,不是發現。
這個 skill 的 prompt 這樣下:
幫我建 D12 的 skill。
它相信一條老規矩:只有一條證據,不能下定論。
證據算的是有幾個獨立來源,不是聽起來多有力。
一個主張要說得出「什麼情況下我認輸」,才有資格被檢驗。我說「幫我標記狀態」的時候,它把第一階段每一天寫成「發現」的句子全部撈出來。
一條一條數:握著幾條證據、從哪來的。
我們自己前幾天寫的東西不算證據。
只有一條的,標「暫存」,不管多有力。
兩條以上、而且不是同一張嘴講的,才標「可信」。
碰到有力的反證,標「棄」。
每一條都要寫:什麼證據出現它會認輸。
寫不出來的,那不是發現,是立場,另外標出來。
分不清兩個來源是不是同一個的,上網查。
第二天那份「各方觀點」也拿進來一起標。這張表只管證據夠不夠,不拿來說任何一個人怎樣。
存到
作業區/D12/。
把這句話直接丟進 Claude Code:
幫我標記狀態
它從十一份檔案裡撈出 50 條主張——概念本身 9 條、詞的來歷 5 條、職場那一側 7 條、加害端 4 條、這條線自己挖的機制 11 條、別的領域的解法 9 條,加各方觀點對質裡單獨成立的 5 格。方法層的觀察(密度分數、肘點、拆法)沒撈。上網確認了 8 組關鍵字、抓了 3 個網頁。結果:暫存 32、可信 15、棄 3,另有 6 條寫不出反證、降成立場。
棄的三條:
| 第一次出現 | 主張 | 會被什麼推翻——結果真的出現了 |
|---|---|---|
| D02 | 榮格的心理陰影可以解釋情緒勒索 | 三個語版比對,只有中文維基有這句,而且被維基自己標了「原創研究」的警告。最乾淨的一條棄 |
| D04 | 沒有把工作表現當結果來量的情勒研究,這個節點不存在(D05、D06 各再判一輪) | D08 撈到高科大 2023 那篇,而且它很可能就是 D02 第 02 筆。棄掉的是「它不存在」這個判斷,不是換上新結論——PDF 至今抽不出文字 |
| D02 | 職場情勒是權力落差的結果、關係結構就是上對下——強版本 | 這輪新查到的反證:2005 年一篇分析職場案例的研究,職場情勒的來源依序是上司、客戶、同事、下屬、供應商。客戶、下屬、供應商沒有上下級的權力落差。弱版本「上司是最常見來源」維持可信 |
可信的 15 條裡,6 條靠二手撐著;而且沒有任何一條可信是兩份一手材料互相印證出來的——相對硬的是靠成文法規原文的那幾條、跟靠論壇一手貼文的那幾條。
寫不出「會被什麼推翻」、降成立場的 6 條,大多是兩篇專欄的收尾句:「這個詞讓處境有了名字、有價值、不該被收回」「描述不是判決」「要問的不是哪一型,是責任邊界誰畫的」——還有各天都寫的「只做辨識不產手法」。它的註記是:這些能繼續寫進專欄,但下一天不能拿它們當證據。
各方觀點那一節:被棄的有一個,觀點四的強版本。從頭到尾沒被碰過的有三格:觀點三「勒索者能不能改變」,十天下來支持它的仍然只有那一串 PTT;學術端對這題的沉默,仍是空白;觀點一裡「設界線有效」那一半,一條證據都沒有。它寫成一句:十天全部投在「機制長什麼樣」,沒有一天去問「照著做有沒有用」跟「對方會不會改」。
最該盯的一格:這條線自己挖的 11 條機制裡,7 條外部證據是 0——D07 的支點「沒有法庭」、D09 的三個機制、D11 的支點「這是分配問題不是情緒問題」,全部落在暫存。它們不是錯,是還沒有任何外部來源說過同樣的話。兩篇專欄份量最重的結論,靠在這種東西上。
上網確認出來的同源:清大衛教文的六步驟就是 Forward 原書的六階段,轉述不是獨立來源;政大那篇碩論的指導教授就是 2023 量表論文的作者,同一個研究群、合併一票;反過來劉仲矩那條線(2005、2016、2022)獨立於它,職場那側因此站得住兩條。還有一筆順手撈到的:法文維基那筆 1947 引註附了一個 archive.org 連結——六輪取不到的原文,這可能是最短的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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