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讀書邊打工的那段期間,有次我跟一位前輩說:我覺得工作比讀書更有成就感。書讀了還是有可能考差,但工作只要有做就有錢領。
前輩聽完只淡淡回:出社會之後,就會開始比誰賺得多。
那個年紀我是真的沒什麼金錢概念。雖然學費和外食等開銷要自己出,但還住在家裡,不用煩惱房租,也不清楚水電瓦斯一個月多少錢。完全沒有心思理財,如果定存不算的話。
一年從學校賺個十幾萬,扣完學費還有剩,我真心覺得已經很多了。
前一篇說的同時三份工作的時期,我的月收入也就差不多22k,雖然我當時認為是高達22k這樣。
比起賺的錢,我想那時餵養著我的更是案主和老師們需要我、我能幫上忙的那種感覺。
提出寫程式什麼地方遇到困難,幾乎不曾被質疑,都能爭取到更多時間來完成,這種信任感實在讓我受寵若驚(?)。
在我當時的認知中,這一行on call是理所當然。年輕的我是個十足的工作狂,一收到通知程式有問題,就算走在路上,也會立刻找地方修。手機裡裝了SSH連線的App,有網路的地方就能工作。
我還答應過一堆後來才知道不能夠答應的事,比如「我寫的程式有問題都可以找我」 == 免費無限期維護合約、「薪水發完後還是會把文件寫完」等等。
說起來,已經好些年沒有用手機寫程式了呢,直到最近vibe coding興起。
~ 本文與 \ Claude Sonnet 5 \o/ Gemini 3.1 Pro & 3.6 Flash / 協作完成 ~
大學有一年暑假去應徵一家新創的實習,對方看了我的資料,說我成績不錯,想約個面試了解我的程式能力,因為這是個hand on的職位。文字平實,我並沒有感到被冒犯,卻還是焦慮了起來,深怕要是寫程式能力「和成績有所落差」,便丟了自己校系的臉。
明明大學修課所有的程式作業都是自己一行一行寫的,偶爾還教得了同學,卻總是很害怕被覺得不會寫程式。
那次實習我主要處理的是個簡單的電商網站,包含改善網頁介面的使用者體驗,以及新增幾個追蹤訂單的功能。沒有碰到金流(要是把這交給實習生也是有點可怕)。
可能當時還是新創的關係,徵才時並沒有正式的職缺名稱,只是列出需要的技能:PHP, MySQL, JavaScript/Ajax/jQuery。
後來要在履歷上列這段經歷,我寫上了「Full Stack Web Developer (Intern)」這樣的職稱。
應該也不算膨脹,前端、後端、資料庫我確實都碰了。但這一整個stack,中間好幾層只是placehol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