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做那一行,興趣都很重要,不然就只是份工作而已,沒法「樂在工作」。
在學生時代,四人共室的宿舍只有一部電腦,裡面裝了個練習打字的軟體,DOS版的,叫ttd (Typing Turtor),與我同年代的人可能聽過,軟體循序漸進地教導你,讓你由單指神功(或是雙指神功)變成"盲打"者(我自己亂翻譯的,原文是 blind-typing,或是touch-typing)。
這個軟體不管從技術面或是市場面來看都是不值一晒,但是它卻讓我們班上的同學都具備「盲打 」的能力,從 60 wpm到80 wpm都有,英打這種速度沒什麼了不起,可是我想你可能不常看到同一班理工科的幾十個男生有這種水準吧。
說來好笑,真正讓同學們卯起來學打字的不是這套軟體的教學課程,而僅僅只是這個軟體裡的一個小遊戲。
遊戲的故事背景是「外星人來攻打地球,首先就是要破壞地球的語文…」,遊戲的玩法是從畫面上方會「掉」下許多不同的英文字母,玩者要鍵入相同的字母才能摧毀它,而隨著關數的增加,英文單字的長度會越來越長,從一開始的 and, am到後來的together,速度也越來越快,這個時侯就會測驗出英打的速度,也激勵了我眾家同學的學習意願。
之後因為反正英打都學會了,乾脆連中打都學一學算了,這次可不是興趣,而是為了有打工機會,那時幫學校附近的打字行打字,主要是研究生的畢業論文,打字行以每1,000字45元的價格包給我們,然後打字行排版後用雷射印表機印出來裝訂,跟研究生收每頁A4一百元(那一陣子我們同學的志願都是開打字行)。
打字打久了,居然也可以開班授課。
那時隔壁宿舍隔壁系的同學,因為聯誼而認識了外校的女生,為了追求女生,就找她來宿舍,然後由我們教她中文輸入法,順便借用我們的電腦做練習。後來不了了之,那女生還是喜歡上別人。
那時年輕不懂事,現在我懂了,原來雖然時代不同,但是「好人」一直都存在。
那個遊戲我玩過!有點類似小蜜蜂
我以前幫學姊用麥金塔的 Word 編輯論文,所以我的 Office 是從麥金塔的開始學的喔!
(那時候 Windows 的 Word 用一用都會當掉,比 PEII 還難用!)